《送鲍判官解官归浙西》是宋代廖行之创作的一首诗词。本诗以送行之辞的形式,表达了对鲍判官离别的感慨和祝福之情。
诗词的中文译文:
早年在吴越地区赢得了声名,
多年后在湘中我才开始认识到你。
你是个与众人交往如同兄长的人,
才华出众,足以继续在军队中崭露头角。
曾经在一州担任职务,表现出色,
如今在万里之外被封为侯爵,功勋卓著。
今天在江边说别离之词,
西风吹起楚天的云彩。
诗意和赏析:
《送鲍判官解官归浙西》表达了作者对鲍判官的赞美和送别之情。诗人描述了鲍判官早年在吴越地区的声名显赫,但是直到多年后在湘中才与他相识。这揭示了人们对他才华的晚知道和欣赏,以及他在官场上的深厚人脉。诗人认为鲍判官的才华非凡,足以继续在军队中有所作为。
诗词的后半部分,诗人描绘了鲍判官曾在一州担任职务,表现出色,并因此在远离家乡的地方被封为侯爵。这是对鲍判官辛勤努力和成就的赞扬,也预示着他在未来的发展中将继续有所作为。
最后两句描述了送别的场景,诗人提到江边,有离别之情。西风吹起楚天的云彩,给人一种凄凉感。整首诗以送行之辞的方式表达了对鲍判官的敬意和祝福,同时也流露出作者对离别的惋惜之情。
这首诗词通过对鲍判官的赞美和送别,展现了作者对才华和功勋的崇敬,同时也抒发了对离别的感慨。诗人运用了自然景物的描绘,如江边和西风吹起的云彩,增加了诗词的凄凉之感。整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鲍判官的美好祝愿和对离别情感的抒发,展示了宋代时期的风格和情感体验。
“一州从事曾游刃”出自宋代廖行之的《送鲍判官解官归浙西》,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yī zhōu cóng shì céng yóu rèn,诗句平仄:平平平仄平平仄。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