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僧二人赏析

募僧二人朗读

越州赵公救灾记翻译及注释

翻译
  熙宁八年夏天,吴越一带遭遇严重旱灾。这年九月,资政殿大学士赵公出任为越州长官。在百姓未被饥荒所苦之前,就下文书询问所属各县遭受了灾害的有多少乡,百姓能够养活自己的有多少户,应当由官府供给救济粮的有多少人,可以雇用民工修筑沟渠堤防的有多少处,仓库里的钱粮可供发放的有多少,可以征募出粮的富户有多少,僧人道士以及读书人吃剩的余粮记录于簿籍的有多少实存,让各县呈文上报知州,并且谨慎地作好准备。

  州县官吏登记报告,全州孤儿、老人、疾病、体弱不能养活自己的共有二万一千九百多人。向来规矩,官府每年发给穷人救济,应当发到三千石粮米就停止。赵公征收富户人家上缴的,以及僧人道士吃余下的粮米,共得谷物四万八千多石,就用它来补助那救济的费用。让规定从十月初一开始,每人每天领一升救济粮,孩童每天领半升。赵公担心领米的人太多会相互践踏,又让男人女人在不同的日子领米,并且每人一次领两天的口粮。他又担心乡民将流离失所,就在城镇郊外设置了发粮点共五十七处,让各人就便领粮,并通告大家,离开自家的不发给粮食。估计到办理发粮的官吏不够用,便选取没有任职并住在越州境内的官吏,供给他们粮食并把事情委任给他们。不能养活自己的人,有了这样的供应。能够买得起粮食的人,就替他们告诫富人不能囤积米粮不卖给他们。又替他们调出官粮,共五万二千余石,用低价卖给百姓。设置卖粮点共十八处,让买粮的人自行就便像领粮的一样。又雇用民工修补城墙四千一百丈,费工三万八千个,计算他们的佣工发给工钱。有愿意出利息借钱的老百姓,官府劝告富裕人家放手借钱给他们,等田中谷熟,官府为债主出面责令他们偿还。被抛弃的男女孩童,都让人收养他们。

  第二年春上,瘟疫很严重。官府设立病院,安置无家可归的病人。招募两位僧人,把照料病人的医药和饮食委托给他们,让那些病人不失去依靠。

  按规定,遇灾年给穷人发放救济满三个月就停止,这年发放到五月才停结束。有不便行公文处理的事情,赵公一概自己担当责任,不因此连累下属官员。有请示上级的事,有些对救灾有较多的好处,就立即施行。赵公在这段时间,早晚劳心力从未稍微懈怠,事无论巨细必定亲自处理。给病人吃药吃饭的开销花的多是自己的钱。百姓不幸遭遇旱灾瘟疫,能避免辗转死去;即使死了也不会无人收敛埋葬,都是靠赵公的力量。

  这时旱灾瘟疫遍及吴越一带,百姓遭受饥荒瘟病,死去的将近一半,灾情没有比这更大的了。赵公抚慰百姓,百姓尤其认为有了依靠和归宿。用来筹划安顿民众的事,哪个先哪个后以及如何开始如何结束,在这方方面面之间,曲折周到细致详尽,没有不考虑到家的。他的施政虽然只在越州,他的仁爱却足够昭示天下;他的措施虽然只是在短时间内实行,他的方法却足够传给后人。大约灾害发生,太平时代也不能让它避免,却能够预先作防备。百姓遭受灾难后才去思考对策,与事先有所考虑相比,就有很大差距了;不熟习而还要去做,与那些平时就留心的人,两者也有很大差距。我特意到越地采访,收集到赵公推行的一套办法,很乐意把它详细地记载下来是,用来宽慰越州人对赵公的思念感激之情,将使后来有心为民做事的官吏在不幸遇到灾年的时候,能推行赵公已经试行过的办法,那救灾的章程条例可以不须顷刻就制定好,那么赵公的恩泽怎么能说是很小并且只影响眼前吗?

  公元1079年,由大学士,加升,太子少保,致仕(年龄为七十岁或有重病),归家还乡在衢州。(他)直道而行的风气流行到(当时)朝延,和乐平易(厚道)实实在在的人,这里不详细介绍。写篇(饥荒)灾年治理办法可教育后人,命名为《越州赵公救灾记》。


注释
所被者几乡(覆盖) 当廪于官者几人(赈济、供给粮食;名词作动词)
可僦民使治之者几所(雇;处) 僧道士食之羡粟书于籍者其几具存(多余;簿籍;实存)

注音
僦( jiù )民使治之者 给(jǐ)其食而任以事 无得闭粜 (tiào)
使籴( dí )者 处(chǔ )疾病之无归者 使在处随收瘗(yì )之
或便(biàn)宜 民不幸罹(lí)旱疫 公所拊(fǔ)循
所以经营绥辑 (suí jí) 委曲纤(xiān)悉
盖灾沴(lì)之行 则有间(jiàn)矣 家于衢(qú)

越州赵公救灾记创作背景

  越州,州治在今浙江绍兴县。赵公即赵抃,宋衢州西安人,字阅道。赵抃居官正直无私,弹劾不避权贵。由于他曾任殿中侍御史,所以京师中对他有“铁面御史”之誉。后任右谏议大夫、资政殿大学士,晚年执越州政务,在越州治绩卓著。特别是在熙宁八年、九年吴越饥疫兼作之际,赵抃在救灾中表现出卓越的见识和吏治才能,在朝野中颇负盛名。《宋史?赵抃传》载:“吴越大饥疫,死者过半。抃尽救荒之术,疗病埋死,而生者以全。下令修城,使得食其力。”曾巩曾出任越州通判,也出色地从事过救灾工作。他详录赵抃救灾业绩,以期总结救灾经验,并盛赞赵抃的吏才与吏德,以为后人之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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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巩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