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是南宋杰出爱国词人,但他的诗作却很少为人所知。这首《送湖南部曲》作于南宋孝宗淳熙七年(公元1180)冬,当时作者由湖南安抚使调任至江西,一位部属小官前来送别,他赠了这首诗。全诗字里行间跳荡着热爱部属的激愤心情,展现出作者光明磊落的英雄本色。诗中用典表达自然,既寄寓了自己壮志未酬遭受谗谤的一腔忠愤,又显示出热情鼓励武勇有为的后劲,使之为国效忠的情怀。
这一首辛诗的风格和辛词一样,悲壮而苍凉,沉郁而雄健,但艺术水准明显不如词。
就诗的内容来看,作者所送的这位部属,是一位勇猛的壮士。此诗首联颇有“马作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破阵子·为陈同甫赋壮词以寄》)的风味,气势突兀高昂,如疾风破空而来,军府中下达了紧急军令,这位壮士接下命令,穿青色军服,跨上战马,在万众欢呼声中腾跃向前。写出了部下骁将的飒爽英姿和过人勇力。颔联抒发了因主帅受人诬陷,致使赤手空拳缚虎的猛士不能“赢得生前身后名”的无穷遗憾。在句中一“愧”一“负”当中,诗人关怀部下,不计较个人功名得失的宽广胸怀和高尚品格也就溢于言表。颈联像是诗人“素负志节”的“自白书”,他眼明如镜,胆识过人,仗义执言,绝不像他人那样畏首畏尾,顾虑重重。作者赤心为国,始终对中原抗金必胜抱有坚定信心。他多次向朝廷上书,提出抗击金兵,恢复中原的良策,即使不被采纳,屡遭打击,也绝不屈服。尾联着重点明送别之情,第七句祝愿对方鹏程万里,青云直上;末一句则是写自己的心情:只要被送的壮士有着光明的前景,最后能够为国家效力,即使自己遭受重大挫折,忍受“风雨破吾庐”的困厄生活也是心甘情愿。此句化用杜甫《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的名句作结,其先人后己、先公后私的可贵精神也和杜甫一样,令人钦佩。而从送别这一题材看,又有高适豪迈的风味。
“论事惊人胆满躯”出自宋代辛弃疾的《送湖南部曲》,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lùn shì jīng rén dǎn mǎn qū,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
辛弃疾(1140-1207),南宋词人。原字坦夫,改字幼安,别号稼轩,汉族,历城(今山东济南)人。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