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简三字帖赞》是宋代岳珂所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通过简洁有力的表达,传达了作者的情感和思想。
诗意:
诗词的开头描述了秦朝的祸乱,以及社会动荡和人民的痛苦。然而,作者并不认同这种观点,他认为自己的看法与众不同。接下来,诗词通过比喻和对比,将作者对公正和正直的赞美与社会现实进行对照。作者认为像泰山那样的英雄人物不会因为外界的困难而动摇,就像百川奔流不息一样。此外,作者提到了野史的编纂和人们的传闻,暗示了历史的变迁以及人们对真相的追求。最后,作者提到了义比仲连的两家,表达了对古代英雄的敬佩和对传世之作的感慨。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的思想和情感。通过对秦朝时期的混乱和人民苦难的描绘,作者展示了自己对社会现实的不满和对公正正直的向往。通过比喻和对比的手法,作者将英雄人物的坚定与社会的动荡形成鲜明对照,表达了自己对正义和坚持的崇尚。诗词中的野史和人们的传闻,呼应了历史的变迁和人们对真相的追求,反映了作者对历史的关注和对传统文化的珍视。最后,通过提及义比仲连的两家,作者表达了对古代英雄的敬佩和对英勇事迹的赞美。整首诗词通过简练的语言,将复杂的思想和情感表达得淋漓尽致,给人以启迪和思考。
“谁为之燎原”出自宋代岳珂的《李庄简三字帖赞》,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shuí wèi zhī liáo yuán,诗句平仄:平仄平平平。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