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庐山所产天花蕈冬笋玉延饷赵季茂通判》是宋代诗人岳珂的作品。这首诗描述了作者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活情景,以及他对山中美味的赞赏。
诗中提到了庐山产的天花蕈和冬笋,以及玉延饷赵季茂通判。通过描述与猴子共享栗子、与麻雀共享茶叶的场景,表达了作者与自然界的亲近和融合。
诗中描绘了十月天地的气息,描述了冬笋从地下冒出的情景,以及五台山上雨后的花朵散发出的光彩。这些景象生动地展示了大自然的美丽与神奇。
诗中提到了玉延炊夜月,意指作者在夜晚用玉器炊煮美食,并在月光下品味。这种描绘传递出一种宁静和高雅的氛围,将食物与自然相结合,凸显了作者对山中美味的珍视和享受。
最后两句以抒发作者的感叹和自信之情。作者邀请读者一同品尝山中的美味,隐喻了他在寻求自我价值的过程中,与世俗的繁忙和纷扰相比,他的生活更加精彩和充实。
这首诗通过对自然景物和山中美味的描绘,展示了作者对自然的热爱和追求简朴生活的态度。诗意深邃,赋予读者对山水之间的宁静与美好的思考,同时也呼唤人们应当珍爱自然、追求内心的宁静与满足。
“已认山家作当家”出自宋代岳珂的《以庐山所产天花蕈冬笋玉延饷赵季茂通判》,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yǐ rèn shān jiā zuò dāng jiā,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平平。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