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伯山宝炼帖赞》是宋代岳珂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以公姓之麟定,执登坛这牛耳。
即信厚以为俊奇,盖一家之自为体。
以道对时,居夷何愧。
此鉴堂之所以处己,而予察之于此。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一个姓赵的人,他得到了麟定的尊号,并且举起牛耳站在坛上。他以他的才德和信仰为家族树立了独特的形象。他以道德对抗时代的风尚,他的居处就如同一个高尚的人居住的地方一样,没有任何的羞愧之感。这首诗词表达了赞美作者所欣赏的这位赵伯山的品德和志向。
赏析:
《赵伯山宝炼帖赞》以简练的语言展示了作者对赵伯山的赞赏和敬仰之情。诗人通过描绘赵伯山举起牛耳站在坛上的形象,表达了他的高尚品德和崇高的道德信仰。赵伯山不仅以姓赵的麟定身份受人尊敬,还凭借自己的才德和信仰为家族树立了独特的形象。他通过坚守道德准则来应对时代的风尚,展示了他高尚的人格和从容自信的态度。诗人以此赞赏赵伯山的行为,认为他的居所如同一个高尚之人的住处,不会有任何的羞愧之感。整首诗词简洁明了,语言精炼,表达了对赵伯山高尚品德和崇高志向的赞美。
“盖一家之自为体”出自宋代岳珂的《赵伯山宝炼帖赞》,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gài yī jiā zhī zì wèi tǐ,诗句平仄:仄平平平仄仄仄。
岳珂(公元1183~公元1243) ,南宋文学家。字肃之,号亦斋,晚号倦翁。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寓居嘉兴(今属浙江)。岳飞之孙,岳霖之子。宋宁宗时,以奉议郎权发遣嘉兴军府兼管内劝农事,有惠政。自此家居嘉兴,住宅在金佗坊。嘉泰末为承务郎监镇江府户部大军仓,历光禄丞、司农寺主簿、军器监丞、司农寺丞。嘉定十年(公元1217),出知嘉兴。十二年,为承议郎、江南东路转运判官。十四年,除军器监、淮东总领。宝庆三年(公元1227),为户部侍郎、淮东总领兼制置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