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蔡吏部林直院别江楼》是宋代方岳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又抛蓑笠出山来,
那得江鸥不见猜。
一醉真成吞溟涬,
三人曾共住蓬莱。
翰林词伯玉为骨,
直指绣衣霜作台。
莫笑樵溪穷太守,
短篷烟雨亦佳哉。
诗意:
这首诗词描绘了诗人与蔡吏部林直院在江楼告别的情景。诗人再次抛下蓑衣草帽,离开山野,却没有看到江上的鸥鸟,心中感到失望。他沉醉于无边无际的江水中,仿佛真的吞噬了整个海洋。他们曾经一起居住在仙境般的蓬莱山,如今各奔东西。蔡吏部是翰林院的成员,而林直院则是他的朋友,他们在诗中被赋予了象征性的意义。翰林词伯玉则是指蔡吏部,他的才华如玉一般珍贵,而林直院则直指身着绣衣的高官,象征权贵。诗人在这里勉励自己,不要嘲笑自己作为樵夫的身份,短篷下的烟雨景色同样美好。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描绘自然景色和人物形象,表达了诗人对友谊、逝去时光和自然之美的思考和感慨。诗人离开山野,进入人世,却感到与自然和友谊的疏离,江鸥不见,使他感到孤独和失落。通过描写江水的浩渺和自然景色的壮丽,诗人表达了自己内心的情感和对大自然的敬畏之情。诗中的蓬莱山象征了人们向往的理想境界,而现实中的分离则暗示了理想与现实的差距。通过对蔡吏部和林直院的描绘,诗人赋予了友谊以高贵和珍贵的象征意义,同时也暗示了官场中的权力与荣耀。最后,诗人以樵夫的身份自嘲,但他通过描绘短篷下的烟雨景色,表达了对自然之美的赞美和对平凡生活的满足。整首诗词通过对自然景色、友谊和人生的思考,展示了作者细腻的情感和对美好事物的向往。
“三人曾共住蓬莱”出自宋代方岳的《与蔡吏部林直院别江楼》,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sān rén céng gòng zhù péng lái,诗句平仄:平平平仄仄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