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于梅山弟家醉书八首》是宋代作家陈著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在梅山弟弟的家中畅饮,兴高采烈地写下了八首醉后的诗。约定在亭午天相聚,太阳偏西了还继续喝酒。迟迟不愿离去,只为等待月亮的明亮,因为我心中的意愿不在于山中的弟兄。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作者在梅山弟弟的家中欢饮畅谈的情景。作者与弟弟约定在中午时分相聚,然而时间过得很快,太阳已经偏西,但他们却仍然继续享受着美酒。作者迟迟不愿离去,只因为他希望等到月亮升起,因为他的真心所在并不仅限于山中的亲兄弟。
赏析:
这首诗以描绘兄弟之情为主题,通过饮酒的场景展现了兄弟之间的亲密和深厚的情感。诗中的亭午天和日斜等词语,营造出一个宁静而温暖的氛围。作者迟迟不愿离去,表达了他对与弟弟相聚的珍惜与留恋。诗中的意境转换,从饮酒场景到对月亮的期待,展示了作者内心深处的思考和情感的流露。整首诗写意悠远,感情真挚,充满了亲情和友情的温暖。通过描写兄弟间的醉酒和情感交流,诗人表达了亲情的重要性,并传递了对真挚友谊的赞美和珍视。
这首诗词在情感表达上具有较强的感染力,读者能够从中感受到作者对兄弟情谊的真挚感慨。同时,诗中的景物描写和情感的流露也使读者沉浸在一种美好且令人向往的氛围中。通过诗词的赏析,读者可以更深入地理解和体味诗人所表达的情感和意境,进一步感受到家庭和友情的珍贵。
“意在弟兄非在山”出自宋代陈著的《饮于梅山弟家醉书八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yì zài dì xiōng fēi zài shān,诗句平仄:仄仄仄平平仄平。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