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招弟辈饮次韵》
中文译文:
浅量能消酒几杯,
争如俗子厌人来。
明朝定到梅山下,
不管梅花开未开。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宋代陈著所作,题为《招弟辈饮次韵》。诗中表达了作者对于饮酒的态度,以及对于清静自在的追求。通过诗中的描绘,展现了作者对于浅量酒的消遣,相对于尘世间繁杂的人情来说,他更喜欢清净的自我陶醉。
首句“浅量能消酒几杯”,表达了作者只用少量的酒就能消除烦忧,愉悦心情。这句诗意呼应了后两句,从中可以感受到作者对于酒的态度,并且他认为只需要适量的酒就能达到满足。这种饮酒的态度反映了作者的内敛和淡泊。
接着,诗中出现了“争如俗子厌人来”的句子,表达了作者对于纷扰尘世的厌烦。他并不喜欢喧嚣和热闹,更希望远离世俗的纷扰,享受宁静和独处的时光。
最后两句“明朝定到梅山下,不管梅花开未开”,表达了作者对于自然景观的向往。梅山是一个具有浓郁文人情怀的地方,梅花象征着坚韧和孤芳自赏。这句诗意呼应了前文,作者不在乎梅花是否开放,更重要的是他对于山水之间的宁静和恬淡的向往。
这首诗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追求内心宁静的态度。他从饮酒、远离喧嚣,到向往自然山水,展现了对于清静自在生活的追求。这种态度也反映了宋代文人士大夫的思想情操,追求自我内心的满足和宁静的生活。
“明朝定到梅山下”出自宋代陈著的《招弟辈饮次韵》,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míng cháo dìng dào méi shān xià,诗句平仄:平平仄仄平平仄。
(一二一四~一二九七),字谦之,一字子微,号本堂,晚年号嵩溪遗耄,鄞县(今浙江宁波)人,寄籍奉化。理宗宝祐四年(一二五六)进士,调监饶州商税。景定元年(一二六○),为白鹭书院山长,知安福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