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人 以嫂为见在父母》是元代王哲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害风王哲遵隆道。
自在逍遥好。
除眠之外总无知。
百花笑我,不会见便宜。
功成行满仍须早。
云步归蓬岛。
好同见在赴瑶池。
共摘蟠桃、往昔
诗意:
这首诗词描述了作者王哲追求自由自在、逍遥快乐的心境。他不拘泥于世俗的名利,对于除了睡眠之外的一切事物都漠不关心。百花开放时,它们嘲笑作者不懂得享受美好的事物。然而,作者认为功业完成之后,应该尽早离开尘世,回归自己的仙岛。他渴望与亲人一同前往瑶池,一起采摘蟠桃,回忆过去的美好时光。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追求自由和超脱尘世的心情。诗中的“害风”可能指的是作者本人的名字,也有可能是一个隐喻,代表了作者深受外界环境的困扰。王哲表达了对于逍遥自在的向往,他将眼界局限在睡眠之中,对于外界的一切都不去关注和计较。百花嘲笑他无法欣赏美好,可以理解为他不被世俗所动摇,对于名利功成不感兴趣。诗末的蓬岛和瑶池则象征了离尘的归宿,作者渴望与亲人一同回到那个纯净的世界,共享天伦之乐。
这首诗词以简洁明快的语言、清新淡雅的意境,表达了作者对于自由和超脱的向往,并通过对于名利和世俗的拒绝,表达了对于家人和美好回忆的珍视。它展现了元代诗词的特色,融合了浪漫主义情感和禅宗思想,给人以清新闲适的感受。
“不会见便宜”出自元代王哲的《虞美人 以嫂为见在父母》,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bú huì jiàn pián yí,诗句平仄:平仄仄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