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崔主簿赴夏阳》是唐代诗人岑参所作,描述了诗人送别崔主簿赴夏阳的情景。下面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常爱夏阳县,
往年曾再过。
县中饶白鸟,
郭外是黄河。
地近行程少,
家贫酒债多。
知君新称意,
好得奈春何。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诗人与崔主簿分别时的情景。诗人常爱夏阳县,曾多次去过那里,夏阳县内有很多的白鸟,在郭外则是黄河。由于夏阳离诗人的家很近,所以路程不远。但诗人自己家境贫困,债务累累。他说了解到崔主簿新的工作职称让他感到欣慰,但他自己却无法为春天带来好运。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清晰的语言,描绘了一幅送别情景。诗人通过描写夏阳县的自然景观来展现自己对这个地方深深的依恋。通过对白鸟和黄河的描绘,展示了夏阳县的美丽和壮丽。诗人以自己家贫酒债多的境况,形成了与夏阳县的对比。最后,诗人表达了对崔主簿新任职的祝愿,同时也抒发了自己对自身处境的无奈和无法改变的感慨。
整首诗通过简明扼要的词语,真实地表达了诗人的情感和对夏阳县的喜爱。诗意深远,意境与感情相结合,给人以深深的思索。
“往年曾再过”出自唐代岑参的《送崔主簿赴夏阳》,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wǎng nián céng zài guò,诗句平仄:仄平平仄仄。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