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苦雨行二首》是宋代方回所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描绘了一幕幕壮烈的场景,反映了火灾和水灾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和苦难,同时也表达了对民众的关怀和对社会现象的思考。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忆昔壬午杭火时,
焚户四万七千奇。
焮死暍死横道路,
所幸米平民不饥。
火灾而止犹自可,
大雨水灾甚于火。
海化桑田田复海,
龙妒倮虫规作醢。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作者回忆当年壬午年(指宋理宗嘉熙七年,公元1251年)杭州大火的经历为背景,通过描写火灾和水灾的景象,表达了对人们遭受苦难的同情和对社会现象的思考。
诗的前两句描述了壬午年杭州大火的规模之巨,四万七千户被烧毁,形容之为奇。接下来的两句描绘了火灾带来的惨状,有人被烧死,有人被热死,甚至尸体横在道路上。但幸运的是,大米使人们免于饥饿之苦,对平民的生活起到了救济作用。
接下来的两句以火灾为背景,提出水灾的威胁更甚于火灾。大雨如海水一般淹没了农田,使之变成了水田,形容了水灾的严重性。最后两句通过比喻,将统治者比作龙,将百姓比作倮虫(指赤裸的虫子),规作醢(制成肉酱)。这种比喻暗示着统治者对百姓的剥削和压迫,以及社会上的不公正现象。
整首诗以火灾和水灾为线索,通过对具体事件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人民苦难的同情和对社会现象的思考。同时,通过对比火灾与水灾、统治者与百姓的形象,传达了对社会不公的批判。这首诗词以简洁而有力的语言和生动的形象,展现了方回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与思考,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批判意味。
“焚户四万七千奇”出自宋代方回的《续苦雨行二首》,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fén hù sì wàn qī qiān qí,诗句平仄:平仄仄仄平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