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吏列传序翻译及注释
翻译
孔子说:“用政令来引导百姓,用刑法来整治百姓,百姓虽能免于犯罪,但无羞耻之心。用道德教导百姓,用礼教来统一他们的言行,百姓们就既懂得羞耻又能使人心归服。”老子说:“最有道德的人,从不标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标榜自己没有离失道德,所以他并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严酷,盗贼就愈多。”太史公说:这些说得都对!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坏的本源。从前在秦朝时国家的法网很严密,但是奸诈欺伪的事经常发生,最为严重的时候,上下互相推诿责任,以致于国家无法振兴。在当时,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扬汤止沸一样无济于事;倘不采取强硬严酷的手段,如何能胜任其职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种情况下,一味讲道德的人便要失职了。所以孔子说:“审理案件我和别人一样,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发生!”老子说:“下愚之人听人讲起道德就大笑。”这不是假话。汉朝初年,修改严厉的刑法,改为宽松的刑法,废除法律繁杂之文,改为简约朴实的条文,法网宽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鱼,而官吏的政绩却很显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为,百姓平安无事。由此看来,治理国家的关键在于道德,而不是严酷的刑法。
注释
以下所引的几句话出自《论语·为政》篇。
②导:引导。《论语》作“道”,通“导”。政:政令。
③齐:整齐。此为约束之意。
④免:免于死罪。
⑤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坏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树德《论语集释》引黄式三语曰:“格、革,音义并同,当训为革。”
⑥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后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按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现为形式上的德。”是以:因此。有德:实际上是有德的。
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谓执守形式上的德。无德:没有实际的德。
⑨滋章:越发严酷。章,通“彰”,此为森严酷烈的意思。
⑩信哉:可信啊。是言:这些话。
(11)具:工具。制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浊:政治污浊。
(12)昔:从前。此指秦朝。网:法网。
(13)奸邪:奸邪欺诈。萌起:不断产生。
(14)极:极点,指情况最严重之时。
(15)遁:欺瞒。
(16)振:振作。
(17)救火扬沸:意谓无济于事。按“救火”是负薪救火。“扬沸”。是扬汤(热水)止沸(热水)。
(18)武健:强健有力。严酷:指严厉的法令。
(19)恶:何。
(20)溺其职:丧失其职。
(21)听讼: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论语·颜渊》篇。吾:孔丘自称。犹人:与别人相等。
(22)下士:愚蠢浅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圆”。按这句喻汉代的法制较秦代有重大变化。
(24)斫(zhuó,浊):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纹。朴(pǔ,仆):本。此指本来的状态。此句说汉代法律重视本质,不重形式。
(25)吞舟之鱼:指大鱼。此句言汉法宽疏。
(26)吏治:官吏的治绩。:纯厚盛美。
(27)艾(yì,义)安:太平无事。艾,通“乂”。
(28)彼:指宽厚。此:指酷刑。
酷吏列传序赏析
司马迁亲身受过酷吏的残害。本文是《酷吏列传》的序,表明了司马迁反对严刑峻法,实行德政的主张。这篇序言可分为三层:第一层用孔子、老子的话,阐明了道义的重要作用。第二层从“太史公曰”到“非虚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观点,并进一步发展了自己反对严刑峻法的主张。第三层从“汉兴”到结尾,用汉初刑法宽简、风气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实,从正面证明德治的重要性。这篇序文的结构很严谨,尤其是前后呼应,善于运用对比手法。文章一开头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提出论点,然后用暴秦的事实来论证这一论点。接着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话来阐明自己的观点。最后以汉初的事例正面论证自已的观点,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结论。汉初的事例与秦亡的史实,形成鲜明对比,暗中又与武帝时的弊政形成对比,还与篇首孔子、老子的观点相呼应。全文论点与论据紧密配合,层层深入。太史公是不赞成用严刑峻法和酷吏来治国的,于是他在开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话。太史公认为,法令刑法只不过是治理国家的一个工具,并不是把国家治理得好的根源!
酷吏列傳序翻譯及注釋
翻譯
孔子說:“用政令來引導百姓,用刑法來整治百姓,百姓雖能免於犯罪,但無羞恥之心。用道德教導百姓,用禮教來統一他們的言行,百姓們就既懂得羞恥又能使人心歸服。”老子說:“最有道德的人,從不標榜自己有德,因此才真正具有道德;道德低下的人標榜自己沒有離失道德,所以他並不真正具有道德。法令愈加嚴酷,盜賊就愈多。”太史公說:這些說得都對!法律是治理國家的工具,但不是治理好壞的本源。從前在秦朝時國家的法網很嚴密,但是奸詐欺偽的事經常發生,最為嚴重的時候,上下互相推諉責任,以致於國家無法振興。在當時,官吏用法治,就好像抱薪救火、揚湯止沸一樣無濟於事;倘不采取強硬嚴酷的手段,如何能勝任其職而心情愉快呢?在此種情況下,一味講道德的人便要失職了。所以孔子說:“審理案件我和別人一樣,所不同的是一定要使案件不再發生!”老子說:“下愚之人聽人講起道德就大笑。”這不是假話。漢朝初年,修改嚴厲的刑法,改為寬鬆的刑法,廢除法律繁雜之文,改為簡約樸實的條文,法網寬得能漏掉吞舟的大魚,而官吏的政績卻很顯著,使得百姓不再有奸邪的行為,百姓平安無事。由此看來,治理國家的關鍵在於道德,而不是嚴酷的刑法。
注釋
以下所引的幾句話出自《論語·為政》篇。
②導:引導。《論語》作“道”,通“導”。政:政令。
③齊:整齊。此為約束之意。
④免:免於死罪。
⑤格:革。此言百姓革除壞毛病而走上正路。按程樹德《論語集釋》引黃式三語曰:“格、革,音義並同,當訓為革。”
⑥老氏:指老子李耳。以下引文前四句出自《老子》第三十八章,後二句出自《老子》第五十七章。
⑦上德:具有高尚道德的人。不德:不表現為形式上的德。按陳鼓應《老子注譯及評介》:“上德的人,因任自然,不表現為形式上的德。”是以:因此。有德:實際上是有德的。
⑧下德:道德低下的人。不失德:竟謂執守形式上的德。無德:沒有實際的德。
⑨滋章:越發嚴酷。章,通“彰”,此為森嚴酷烈的意思。
⑩信哉:可信啊。是言:這些話。
(11)具:工具。製治:管理政治。清:政治清明。濁:政治汙濁。
(12)昔:從前。此指秦朝。網:法網。
(13)奸邪:奸邪欺詐。萌起:不斷產生。
(14)極:極點,指情況最嚴重之時。
(15)遁:欺瞞。
(16)振:振作。
(17)救火揚沸:意謂無濟於事。按“救火”是負薪救火。“揚沸”。是揚湯(熱水)止沸(熱水)。
(18)武健:強健有力。嚴酷:指嚴厲的法令。
(19)惡:何。
(20)溺其職:喪失其職。
(21)聽訟:判案。按此三句出自《論語·顏淵》篇。吾:孔丘自稱。猶人:與別人相等。
(22)下士:愚蠢淺陋的人。按此句出自《老子》第四十一章。
(23)觚(gū,姑):古代有梭角的酒器。圜(yuán,元):通“圓”。按這句喻漢代的法製較秦代有重大變化。
(24)斫(zhuó,濁):砍削。雕:指雕刻的花紋。樸(pǔ,仆):本。此指本來的狀態。此句說漢代法律重視本質,不重形式。
(25)吞舟之魚:指大魚。此句言漢法寬疏。
(26)吏治:官吏的治績。:純厚盛美。
(27)艾(yì,義)安:太平無事。艾,通“乂”。
(28)彼:指寬厚。此:指酷刑。
酷吏列傳序賞析
司馬遷親身受過酷吏的殘害。本文是《酷吏列傳》的序,表明了司馬遷反對嚴刑峻法,實行德政的主張。這篇序言可分為三層:第一層用孔子、老子的話,闡明了道義的重要作用。第二層從“太史公曰”到“非虛言也”,作者充分肯定了孔子、老子的觀點,並進一步發展了自己反對嚴刑峻法的主張。第三層從“漢興”到結尾,用漢初刑法寬簡、風氣淳厚、百姓平安的事實,從正麵證明德治的重要性。這篇序文的結構很嚴謹,尤其是前後呼應,善於運用對比手法。文章一開頭先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話,提出論點,然後用暴秦的事實來論證這一論點。接著再一次引用孔子和老子的話來闡明自己的觀點。最後以漢初的事例正麵論證自已的觀點,得出“在彼不在此”的結論。漢初的事例與秦亡的史實,形成鮮明對比,暗中又與武帝時的弊政形成對比,還與篇首孔子、老子的觀點相呼應。全文論點與論據緊密配合,層層深入。太史公是不讚成用嚴刑峻法和酷吏來治國的,於是他在開篇就引用了孔子的話。太史公認為,法令刑法隻不過是治理國家的一個工具,並不是把國家治理得好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