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 贞顺传·陈寡孝妇

刘向 Ctrl+D 收藏本站

孝妇者,陈之少寡妇也。年十六而嫁,未有子。其夫当行戍,夫且行时,属孝妇曰:“我生死未可知。幸有老母,无他兄弟,备吾不还,汝肯养吾母乎?”妇应曰:“诺。”夫果死不还。妇养姑不衰,慈爱愈固。纺绩以为家业,终无嫁意。居丧三年,其父母哀其年少无子而早寡也,将取而嫁之,孝妇曰:“妾闻之:‘信者人之干也,义者行之节也。’妾幸得离襁褓,受严命而事夫。夫且行时,属妾以其老母,既许诺之。夫受人之托,岂可弃哉!弃托不信,背死不义,不可也。”母曰:“吾怜汝少年早寡也。”孝妇曰:“妾闻:‘宁载于义而死,不载于地而生。’且夫养人老母而不能卒,许人以诺而不能信,将何以立于世!夫为人妇,固养其舅姑者也。夫不幸先死,不得尽为人子之礼。今又使妾去之,莫养老母。是明夫之不肖而着妾之不孝。不孝不信且无义,何以生哉!”因欲自杀,其父母惧而不敢嫁也,遂使养其姑二十八年。姑年八十四,寿乃尽,卖其田宅以葬之,终奉祭祀。淮阳太守以闻,汉孝文皇帝高其义,贵其信,美其行,使使者赐之黄金四十斤,复之终身,号曰孝妇。君子谓孝妇备于妇道。诗云:“匪直也人,秉心塞渊。”此之谓也。

颂曰:孝妇处陈,夫死无子,妣将嫁之,终不听母,专心养姑,一醮不改,圣王嘉之,号曰孝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