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论说

刘勰 Ctrl+D 收藏本站

圣哲彝训曰经,述经叙理曰论。论者,伦也;伦理无爽,则圣意不坠。昔仲尼微言,门人追记,故抑其经目,称为《论语》。盖群论立名,始于兹矣。自《论语》以前,经无“论”字。《六韬》二论,后人追题乎!
圣人先哲将永恒不变的训导称作“经”,将解释“经”的精义、阐述“经”的义理的著作称作“论”。“论”,即道理,道理正确,便不悖于圣人先哲之意,经书的原意也不会受损。从前,在回答弟子和时人问题时,孔子说了很多精妙的话,在他死后,弟子们就把这些话记录下来,因为谦虚不敢称作“经”,只称作《论语》。后人写论文、论著时,就开始称作“论”。在《论语》以前,一般的“经”中不以“论”作书名、篇名。《六韬》中的两篇论——《霸典文论》和《文师武论》,大概为后人追加!

详观论体,条流多品∶陈政则与议说合契,释经则与传注参体,辨史则与赞评齐行,铨文则与叙引共纪。故议者宜言,说者说语,传者转师,注者主解,赞者明意,评者平理,序者次事,引者胤辞:八名区分,一揆宗论。论也者,弥纶群言,而研精一理者也。
详察“论”这种文体,存在着各种支流:陈述政事的,与议论文和说理文要求相同;注释经书精义的,与传文、注释相近;辩论历史的,与赞辞、评语意义一致;诠释文章的,与序文、引言一致。所以,“议”即要说适宜的话;“说”即说令人感觉动听服膺的话;“传”即将老师的话向后世转述;“注”即对经书字词意义的解释;“赞”即说明经书全文的意义;“评”即对经书做出公平的评论;“序”即对原文内容的次第顺序给出交代;“引”即用引述法说明正文内容。这些文体虽然存在着名称上的区别,但都是论述道理的。所谓“论”,综合各家说法,即深入探讨某一义理的文章。

是以庄周《齐物》,以论为名;不韦《春秋》,六论昭列。至石渠论艺,白虎通讲,述圣通经,论家之正体也。及班彪《王命》,严尤《三将》,敷述昭情,善入史体。魏之初霸,术兼名法。傅嘏、王粲,校练名理。迄至正始,务欲守文;何晏之徒,始盛玄论。于是聃周当路,与尼父争途矣。详观兰石之《才性》,仲宣之《去伐》,叔夜之《辨声》,太初之《本无》,辅嗣之《两例》,平叔之二论,并师心独见,锋颖精密,盖论之英也。至如李康《运命》,同《论衡》而过之;陆机《辨亡》,效《过秦》而不及,然亦其美矣。
所以,庄周的《齐物论》,以论作为篇名;吕不韦的《吕氏春秋》,列出了六篇“论”。汉宣帝时,皇帝召集儒生在石渠谈经论艺,汉章帝在白虎观与众儒生讲读“五经”,都是为了对圣人之道进行阐释,讨论其中的异同,其实是谈论论文的文体形式。班彪的《王命论》,严尤的《三将军论》,就已能将情理表述明白,并借用史实论证了。等到曹魏时期,曹操刚刚建立霸业不久,就兼用名家和法家学说巩固统治,从傅嘏、王粲的论文就可以看出,时人已能熟练运用相关理论了。正始年间,当时文人仍然注重继承前代文风。受何晏等人的倡导,讲玄之风开始盛行,于是老庄学说大行其时,与儒家思想平分秋色。详细观览傅嘏《才性四本论》,王粲《去伐论》,嵇康《声无哀乐论》,夏侯玄《本无论》,王弼《易略例》,何晏《道德论》等,都是有别于前人的匠心之作,笔锋新颖,论述精密,算得上论著中的精彩之作。此外,像李康《运命论》,在论述命运上与王充《论衡》相同,但文采却远超《论衡》;陆机《辨亡论》,模仿贾谊《过秦论》而作,却远比不上它。即便这样,它们也是这类文章中较好的了。

次及宋岱、郭象,锐思于几神之区;夷甫、裴頠,交辨于有无之域;并独步当时,流声后代。然滞有者,全系于形用;贵无者,专守于寂寥。徒锐偏解,莫诣正理;动极神源,其般若之绝境乎?逮江左群谈,惟玄是务;虽有日新,而多抽前绪矣。至如张衡《讥世》,颇似俳说;孔融《孝廉》,但谈嘲戏;曹植《辨道》,体同书抄。言不持正,论如其已。
再如晋代宋岱、郭象等人的著述,都能敏锐地触碰到事物变化精深微妙的境界;同为晋代的王衍和裴□,则是在“尚无”和“崇有”上展开辩论和交锋。他们都是创名当世又扬名后世的著名人物。始终坚持“有”的人,是将眼光拘泥在形体上;而始终坚持“无”的人,又囿于无声无形的“虚无”之中。白白地对义理进行精辟的片面解释,却没能求得正确且全面的道理;探索到了神妙深奥的自然之理,只有佛学“有无不分、无思无欲”那样的最高境界吧?东晋时期,文人们都开始清静无为的玄学空谈,即便有所创新,也是对前人的引述罢了。至于此时张衡的《讥世论》,非常像是以俳优戏子的口吻开玩笑;孔融《孝廉论》也只说些玩笑话了;曹植《辨道论》就跟抄书没什么差别了。如果写作论述时不能坚持正道,就不如不写了。

原夫论之为体,所以辨正然否。穷于有数,究于无形,钻坚求通,钩深取极;乃百虑之筌蹄,万事之权衡也。故其义贵圆通,辞忌枝碎,必使心与理合,弥缝莫见其隙;辞共心密,敌人不知所乘:斯其要也。是以论如析薪,贵能破理。斤利者,越理而横断;辞辨者,反义而取通;览文虽巧,而检迹知妄。唯君子能通天下之志,安可以曲论哉?
考察“论”这种文体,主要是用以把是非辨别清楚。不仅对具体问题进行透彻地研讨,并深入追究抽象的道理;要把论述的难点攻破钻通,深入挖出理论的终极。论著是表达各种思考的工具,用以对万事万物进行衡量。所以,道理要讲得全面而通达,避免写得支离破碎;必须做到思想和道理统一,把论点组织严密,没有漏洞;文辞和思想密切结合,使论敌无懈可击:这就是写论文的基本要点。因此,写论文和劈木柴一样,以正好破开木柴的纹理为贵。如果斧子太锐利,就会超出纹理把木柴砍断;巧于文辞的人,违反正理而勉强把道理说通,文辞上看起来虽然巧妙,但检查实际情形,就会发现是虚妄的。只有有才德的人,能用正当的道理来说服天下之人的心意,怎么可以讲歪道理呢?

若夫注释为词,解散论体,杂文虽异,总会是同。若秦延君之注《尧典》,十馀万字;朱文公之解《尚书》,三十万言,所以通人恶烦,羞学章句。若毛公之训《诗》,安国之传《书》,郑君之释《礼》,王弼之解《易》,要约明畅,可为式矣。
至于注释经典的文字,是把论述分散在注释中,这种碎杂的注释虽有别于论文,但会总起来就和论文相同了。不过像秦延君注《尚书·尧典》的“尧典”二字,就用了十多万字;朱普注《尚书》,用了三十万言;这就为通达的学者所厌烦,而耻于从事烦琐的章句之学了。如毛亨的《毛诗诂训传》、孔安国的《尚书传》、郑玄的《三礼注》、王弼的《周易注》等,其传注都简要明畅,这些可算是注经的典范了。

说者,悦也;兑为口舌,故言资悦怿;过悦必伪,故舜惊谗说。说之善者∶伊尹以论味隆殷,太公以辨钓兴周,及烛武行而纾郑,端木出而存鲁:亦其美也。
所谓“说”,就是喜悦;“说”字从“兑”,《周易》中的《兑卦》象征口舌,所以说话应该令人喜悦。但过分追求讨人喜悦,就必然是虚假的;所以,虞舜曾惊震谗言太多。自来善说的人,如商代伊尹用烹调方法来说明如何把殷商治理强大,周初吕望用钓鱼的道理来说明怎样使周代兴盛;以及春秋时期郑国烛之武说服秦国退后,因而解救了郑国的危亡;鲁国的端木赐说服齐国转攻吴国,因而保存了鲁国等:这些都是说辞中较好的。

暨战国争雄,辨士云涌;从横参谋,长短角势;转丸骋其巧辞,飞钳伏其精术。一人之辨,重于九鼎之宝;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六印磊落以佩,五都隐赈而封。至汉定秦楚,辨士弭节。郦君既毙于齐镬,蒯子几入乎汉鼎;虽复陆贾籍甚,张释傅会,杜钦文辨,楼护唇舌,颉颃万乘之阶,抵戏公卿之席,并顺风以托势,莫能逆波而溯洄矣。
到了战国时期,七国争雄,游说之士风起云涌;他们用合纵、连横之说参与谋划,用纷坛复杂的计策来争夺权势,用圆转如弹丸的方法来施展其巧妙的辩辞,或用首先飞扬声誉以引出对方的论点,然后加以钳伏的妙术。战国时毛遂一人的辩辞,比传国之宝的钟鼎还贵重,他的一张嘴唇,胜过百万雄狮;苏秦佩带着六国的一大串相印,张仪被封赠五座富饶的城市。到汉代平定秦、楚之后,辩士们的活动逐渐停止。汉代的少数说客,如郦食其被齐王田广所烹杀,蒯通也几乎被投入刘邦的汤锅。即使还有陆贾颇负盛誉,张释之的附会时事,杜钦的文辞辨析,楼护以唇舌锋利称著,他们都活动于帝王的玉阶之前,戏谈于王公大人的坐席之间;但都不过看风驶舵,迎合趋势,已没有人能逆流而上以扭转大局了。

夫说贵抚会,弛张相随,不专缓颊,亦在刀笔。范雎之言疑事,李斯之止逐客,并顺情入机,动言中务,虽批逆鳞,而功成计合,此上书之善说也。至于邹阳之说吴梁,喻巧而理至,故虽危而无咎矣;敬通之说鲍邓,事缓而文繁,所以历骋而罕遇也。
“说”贵在合于时机,或缓或急,灵活运用,不仅仅是婉言陈说,也要书写成文。如战国时范睢的《献书昭王》,要求进言献策;秦代李斯的《上秦始皇书》,谏阻驱逐客卿;都循着情理而深入机要,言辞动听而切中要务;虽然触及帝王的某些险要问题,却能功业告成,计议符合,这就是向帝王上书方面善于陈说的了。此外,如西汉邹阳上书吴王和梁王,比喻巧妙而道理恰当,所以,虽有危险却无罪过。又如东汉冯衍进说于鲍永和邓禹,所讲之事既不紧迫而又文辞繁多,所以虽然多次陈政言事,却很少有人重用他。

凡说之枢要,必使时利而义贞,进有契于成务,退无阻于荣身。自非谲敌,则唯忠与信。披肝胆以献主,飞文敏以济辞,此说之本也。而陆氏直称“说炜晔以谲诳”,何哉?
说理文的关键,是必须使之有利于时政而又意义正当;既要有助于政务的完成,又要不妨害自己的荣显。除了欺骗敌人,就应该讲得忠诚可信。要把真心诚意的话献给主上,用敏锐的文思来完成说辞,这就是“说”的基本特点。可是,陆机的《文赋》却说:“说”的特点是表达明显而进行欺骗。这是什么话呢?

赞曰∶
总结:

理形于言,叙理成论。词深人天,致远方寸。
道理通过语言来表达,把道理陈述出来就成为“论”。论说之词可以深究天地间的至理,说服天下人的心意。

阴阳莫忒,鬼神靡遁。说尔飞钳,呼吸沮劝。
即使抽象的阴阳变化之理,也要说得令人不疑;秘奥的鬼神之道,也同样不能隐避。用“飞钳”等精妙的方法来说服对方,能够很快就发生阻止或劝进的实际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