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 治家篇·致诸弟·勿使子侄骄奢淫佚

曾国藩 Ctrl+D 收藏本站

澄温沅季四位老弟左右;

念五日著胡二等送家信,报收复武汉之喜,念七日具折奏捷,初一日制台杨慰农需到鄂相会,是日又奏念四夜焚襄河贼舟之捷,初七日奏三路进兵之折,其日西刻,杨载福彭玉麟等,率水师六十余船,前往下游剿贼,初九日前次谢恩折,奉朱批到鄂,初十日喜四刘四等来营,进攻武汉三路进剿之折,奉失批到鄂。

十一日武汉克复之折,奉朱批廷寄谕旨等件,兄署湖北巡抚,并赏戴花翎。兄意母丧未除,断不敢受官职,则二年来之苦心孤诣,似全为博取高官美职,何以地吾母于沧下?何以对宗族乡党?方寸之地,何以自安?是以决地具折辞射,想诸弟亦必以为然也。

功名之地,自古难居,兄以在籍之官,募勇造船,成此一番事业,名震一时,人之好名,谁不如我?我有美名,则人必有受不美之名者,相形之际,盖难为情;兄惟谨慎谦虚,时时省惕而已,若仗圣主之威福,能速将江西肃清,荡平此贼;兄决意奏请回籍,事奉吾父,改葬吾母,久或三年,暂或一年,亦足稍慰区区之心,但未知圣意果能俯从否?

诸弟在家,总宜教子侄守勤敬,吾在外,既有权势,则家中子侄,最易流于骄,流于佚,二字者,败家之道也,万望诸弟刻刻留心,勿使后辈近于此二字,至要至要。

罗罗山于十日拔营,智亭于十三日拔营,余十五六亦拔营东下也,余不一一,乞禀告父亲大人叔父大人万福金安。(咸丰四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