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三十二·报应三十一(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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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将军 姜略 贺悦 李寿 方山开 王遵 李知礼 陆孝政 果毅 刘摩儿 店妇 屠人 刘知元 季全闻 当涂民 张纵
王将军 姜略 贺悦 李寿 方山开 王遵 李知礼 陆孝政 果毅 刘摩儿 店妇 屠人 刘知元 季全闻 当涂民 张纵

王将军
王将军

骁骑将军王某者,代郡人,隋开皇末年,出镇蒲州,性好畋猎,所杀无数。有五男,无女。后生一女,端美,见者皆爱怜之,父母犹钟爱。既还乡里,女年七岁,一旦忽失所在,皆疑邻里戏藏匿之,访问不见。诸兄骑马远寻,去家三十余里,得于荒野中,冥然已无所识,口中唯作兔鸣,足上得荆棘盈掬。经月余,不食而死,父母悲痛甚,以为畋猎杀害之报也。后合家持斋,不复食肉。大理寺丞蔡宣明,曾为代府法曹,亲说之。(出《冥报记》)
有个姓王的骁骑将军,代郡人。隋文帝开皇末年,出任蒲州镇守。这个人生性好打猎,被他所杀的禽兽无法计算。他有五个儿子,没有女儿。后来竟生了一个女儿,端庄美丽,见着的人都很怜爱她。父母更加钟爱。王将军解甲归田,回到乡里,这个女儿有七岁了。有一天早晨忽然不知女儿的去向,都认为是邻居开玩笑藏起来了,等到各家去问,都说没看见。于是,她的几个哥哥骑着马到处找,离家三十多里,在一片荒野中找到了,但已闭着眼睛不认人了,口里发出兔叫的声音,脚上扎的荆刺有一小把,经过一个多月,什么也不吃就死了。她的父母特别悲痛,认为这是以前打猎杀生的报应,后来全家吃斋,再不吃肉食。大理寺寺丞蔡宣明,曾作代郡法官,是他亲自说的这件事。

姜略
姜略

隋鹰扬郎将天水姜略,少好畋猎,善放鹰犬。后遇病,见群鸟千数,皆无头,围绕略床,叫鸣曰:“急还我头来!”略辄头痛气绝。久而后苏,因请众僧,急为诸鸟追福,许之皆去,既而得愈。终身绝酒肉,不杀生命。姜略尝自说其事。(出《冥报记》)
隋朝鹰扬郎将军姜略,天水人。少年好打猎,善于放鹰犬。后来得了病。昏迷中只见有一千多只鸟都没有头。围绕着姜略的床边叫:“赶快还我的头来!”姜略立刻觉得头痛,断了气,过了很长时间才苏醒。因此他就请了很多和尚,急忙为鸟祈祷祝福,许了愿,好些鸟才飞走。病也立刻就全好了。从此以后再也没喝过酒也不吃肉,不杀生命。姜略曾自己说起这件事。

贺悦
贺悦

唐武德中,隰州大宁人贺悦,为邻人牛犯其稼,乃以绳勒牛舌断。后生三子,并皆喑哑,不能言。(出《法苑珠林》)
唐高祖武德年间,隰州大宁有个人叫贺悦,因为邻居的牛损坏了他的庄稼,就用绳子把牛的舌头勒断了。后来他生了三个儿子,都是哑巴不能说话。

李寿
李寿

唐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寿,贞观初,罢职归京第,性好畋猎,常笼鹰数联,杀邻狗喂鹰。既而公疾,见五犬来责命,公谓之曰:“杀汝者奴通达之过,非我罪也。”犬曰:“通达岂得自任耶?且我等既不盗汝食,自于门首过,而枉杀我等,要当相报,终不休也。”公谢罪,请为追福,四犬许之。一白犬不许,曰:“既无罪杀我,我未死间,汝又生割我肉,脔脔苦痛,我思此毒,何有放汝耶?”俄见一人,为之请于犬曰:“杀彼于汝无益,放令为汝追福,不亦善乎!”报记》)
唐朝交州都督遂安公李寿,贞观初年,罢职回到京城的府第。李寿喜好打猎。经常用笼子养鹰,有很多对。并且杀邻居的狗喂鹰。不久他就得了病。病中看到五只狗来要求偿命。遂安公对它们说:“杀你们的是奴仆通达,他有罪,并不是我的罪过呀。”狗说:“通达怎么能自己作主呢?况且我们也没有偷你的东西吃,仅从你门前经过,就随便杀了我们。如果不偿命,最终不放过你。”遂安公拜谢请罪,并说一定为它们追福,其中四只狗同意了,有一只白狗不答应。说:“既然你无辜杀我,我未死的时候,你就生割我的肉,每割一块我就痛苦不堪,我回想你这样狠毒,怎么能饶过你呢?”不一会儿,看见一个人,替遂安公求情说:“杀了他对你也没有什么好处,放了他,让他给你追福,不是很好吗?”那只白狗才同意了。过了一会儿,遂安公苏醒了,但已患了中风偏瘫的病,四肢不灵,于是为狗追福。然而,遂安公的病最终也没有好。

方山开
方山开

唐曹州武城人方山开,少善弓矢,尤好游猎,以之为业,所杀无数。贞观十一年死,经一宿苏,云,初死时,被二十人引去,行可十余里,即上一山。三鬼共引山开,登梯而进,上欲至顶。忽有一大白鹰,铁为觜爪,飞来,攫山开左颊而去。又有一黑鹰,亦铁觜爪,攫其右肩而去。及至山顶,引至厅事,见一官人,被服绯衣,首冠黑帻,谓开山曰:“生平有何功德?可具言之。”对曰:“立身已来,不修功德。”官曰:“可宜引向南院观望。”二人即引南行,至一城,非常险峻。二人扣城北门数下,门遂开,见其城中赫然,总是猛火。门侧有数毒蛇,皆长十余丈,头大如五斗斛,口中吐火,如欲射人。山开恐惧,不知所出,唯知叩头念佛而已。门即自开,乃还见官人,欲遣受罪。侍者谏曰:“山开未合即死,但恐一入此城,不可得出,未若且放,令修功德。”官人曰:“善”。令前二人送之,依旧道而下,复有鹰欲攫之,赖此二人援护得免。及下山,见一大坑,极秽恶,忽被二人推入,须臾即苏。面及右膊之上,爪迹宛然,终身不灭。遂舍妻子,以宅为佛院,恒以诵经为业。(出《法苑珠林》)
唐朝曹州武城有个人叫方山开。少年时就善使弓箭,特别喜欢游猎,就以打猎为职业,所杀的禽兽不计其数。贞观十一年那年突然死了,但经过一宿又苏醒了。他说:“刚死的时候,被二十多人拉去,走了十多里,上了一座山,有三个鬼牵着山开,登着梯子往上走,要到山顶的时候,忽然飞来一只大白鹰,铁爪铁嘴,抓了山开的左脸颊飞走了。又有一只黑鹰,也是铁爪铁嘴,抓了山开的右肩也飞走了。等到了山顶,被带到一个厅堂,看见一个当官的人,披着红色的衣服,头上戴着黑头巾,对我说:‘你这一生有什么功德,可以全部说出来。’我回答说:‘自从生下来,也没有什么功德。’官人说:‘最好带他到南院去参观一下。’有两个人就带领我到南边去,到一城边,此城非常险峻。那两个人敲了几下城北门,门立刻就开了,只见城里赫然全是大火,门边有几条毒蛇,都有十多丈长,蛇头也有五个斛那么大,口中往外吐火,象要吃人。我非常害怕,吓得不知往哪儿走,来时那个门也关闭了,只知道磕头念佛就是了。这时门却开了,我又回去见那官人,他要把我送到地狱去受罪。这时旁边的侍者说:‘山开寿数还没尽,但恐怕他进入这城,就不可能出去了,不如暂且放了他,让他积累功德。’官人说:‘也好’。就命前二人送我,照旧从原道下山,又有鹰想抓我,全仗那两个人卫护我才免被抓,等下了山,看见一个大坑,腥臊恶臭,突然被那两个人推到坑里,一会儿功夫我就醒了。”山开说完看自己的脸和右胳膊上边,被鹰抓的痕迹还很清楚,以至终身没有消失。山开于是舍弃了妻子儿女。把住宅当佛院,整天以诵经为事业。

王遵
王遵

唐王遵者,河内人也。兄弟三人,并时疾甚。宅有鹊巢,旦夕翔鸣,忿其喧噪,兄弟共恶之。及病瘥,因张鹊,断舌而放之。既而兄弟皆患口齿之疾,家渐贫,以至行乞。(出《宣验志》。明抄本作出《宣室志》,按御览七四引作出《灵验记》)
唐朝的王遵,河内人。兄弟三人,同时得病很重。宅院里有个喜鹊窝,从早到晚飞翔鸣叫,兄弟三个觉得太喧哗很生气,都讨厌它们,等病好以后,把喜鹊捉住并将它的舌头弄断放了。很快,兄弟三个都得了口腔和牙齿的疾病,家庭也一天天贫穷,到后来只好讨饭度日。

李知礼
李知礼

唐陇西李知礼,少矫捷,善弓射,能骑乘,兼攻放弹,所杀甚多,有时捕鱼,不可胜数。贞观十九年,病数日即死。乃见一鬼,并牵马一匹,大于俗间所乘之马,谓知礼曰:“阎罗王追公。”乃令知礼乘马,须臾之间,忽至王前。王约束云:“遣汝讨贼,必不得败,败即杀汝。”有同侣二十四人,向东北望,贼不见边际,天地尽昏,埃下如雨。知礼等败,知礼语同行曰:“王教严重,宁向前死,不可败归。”知礼回马,射三箭以后,诸贼已稍退却。箭五发,贼遂败散。事毕谒王,王责知礼曰:(“曰”原作“汝”。据明抄本改。)“敌虽退,何为初战之时?(“之时”《法苑珠林》四二作“即败”。)即便以麻辫发,并缚手足,卧在石上,以大石镇而磨之。前后四人,体并溃烂。次列知礼,厉声叫曰:“向者贼退,(原本无“退”字,据明抄本补。)并知礼之力,还被王杀,无以励后。”王遂释放不管束。凡经三日,忽向西北出行,入一墙院。见飞禽走兽,可满三四亩,总来索命,渐相逼近。曾射杀一雌犬,此犬直向前啮其面,次及身体,无不被伤。复见三大鬼,各长丈余,其剥知礼皮肉,须臾总尽,面及(明抄本“面”上有“唯”字。无“及”字。)目白骨,并五脏等得存。乃以此肉分乞禽兽,其肉剥而复生,生而复剥,如此三日,苦毒之甚,不可胜记。事毕,大鬼及禽兽等,忽然总失。知礼回顾,不见一物,遂窬墙南走,莫知所之。意中似如一跳千里,复有一鬼逐及知礼,乃以铁笼罩之。有无数鱼竞来唼食,食毕,鬼遂倒回,鱼亦不见。其家旧供养一僧,其僧先死,来与知礼去笼,语知礼曰:“檀越大饥。”授以白物三丸,如枣,令知礼噉之,应时而饱,乃云:“檀越宜还家。”僧亦别去。知礼所居宅北,见一大坑,其中有诸枪矟攒植,不可得过。见其兄女并婢赍箱,箱内有钱绢,及别置一器饮食,在坑东北。知礼心中,谓此婢及侄女游戏,意甚怪之。回首北望,即见一鬼,挺剑直进。知礼恐惧,委身投坑,即得苏也。自从初死,至于重生,凡经六日。后问家中,乃是侄女持纸钱绢及饭馔为奠礼,当时所视,乃是铜钱丝绢也。(出《冥报记》)
唐朝陇西人李知礼,少年便矫健敏捷,善使弓箭,又能骑马,还能打弹子。因此他杀死的禽兽很多,有时去捕鱼,抓到的鱼不计其数。贞观十九年那年,他得病几天就死了。死后见到一个鬼,牵着一匹马,这匹马比人间的马大些。那鬼对知礼说:“闫罗王让你去。”说着就让知礼骑上马,不一会儿,就到了闫罗王面前,闫罗王对他命令道:“让你去讨伐贼寇,一定不能失败。如果失败就杀了你。”与知礼一同去的有二十四个同伴,知礼向东北望去,只见贼寇多得不见边际,天昏地暗,被踏起的尘土象雨一样。知礼等寡不敌众败下阵来。这时知礼对同去的人说:“王法森严,宁可向前拼杀而死,不可失败而回。”说着,知礼回马冲杀,向贼人射了三箭以后,贼人稍有退却,知礼又射五箭,贼人于是溃败,四散奔逃。打胜之后知礼参拜闫罗王。闫罗王责问知礼:“贼寇虽然败退,为什么开始时你们败退?”令人以麻绳绑了头发和手足,让知礼他们躺在一块大石头上,上面又用一块大石压着辗磨他们,前后磨了四个人,身体全都溃烂,等到了知礼,知礼大叫说:“我毕竟把敌人打退了,尽到我的能力,现在还是被杀,这样怎么激励后人?”闫罗王听他这么一说,就把他放了,还由他自由活动。过了三天,他自己往西北方向走,进入一有墙的院子,只看满院的飞禽走兽,能覆盖三四亩地那么多,都来向知礼索命,渐渐向他逼进。知礼曾射死一只母狗,这时看见这只狗直奔他来啃咬他的脸,然后又咬他的身体,满身没有一处不被伤的。又来了三个大鬼,每个都有一丈多高,都来剥知礼的皮肉,不一会儿就剥净了。只有脸、眼睛,骨头和五脏还剩下了,这几个鬼把皮肉分给那些禽兽吃,奇怪的是那皮肉剥完又生,生完再剥,这样过了三天,知礼真是痛苦难忍,难以用文字表达。总算结束了,大鬼和禽兽们忽然不见踪影。知礼四下看了看,什么也没有,于是就跳墙跑了,他只顾往南跑,也不知到什么地方,就觉得身体很轻,好象一跳就能走千里似地。这时又有一个鬼从后面追上他,拿一个铁笼子把他罩上,知礼被罩在笼子里后,只见无数条鱼都来咬他、吃他,吃完了,鬼就回去了,这时那些鱼也不见了。知礼家以前曾供养一个和尚。这个和尚比知礼早死,和尚来给知礼去掉了笼子,对知礼说:“施主一定很饿了。”然后拿出三丸白色药丸,象枣,让知礼吃下去,知礼吃后马上就饱了。那和尚又说:“施主应该回家了。我也该走了。”知礼回来后看见自家的北面有一个大坑,坑里有矛枪立在那里,过不去,又看见侄女和奴婢们抬着一个箱子,箱子里都是用绢丝串的钱,另外放了一些饮食,在坑的东北面。知礼心里想:婢女和侄女怎么作这样的游戏,太怪了。知礼回头向北望去,只见一鬼挺剑直奔他而来。知礼惊慌失措,只好跳到坑里。这一下知礼苏醒了。从死到苏醒一共过了六天。后来问家里的人,才知道那是侄女拿着纸钱和饭食为知礼祭奠,当时看却是绢和铜钱。

陆孝政
陆孝政

唐雍州陆孝政,贞观中为右卫隰川府左果毅。孝政为性躁急,多为残害。府内先有蜜蜂一龛,分飞聚于宅南树上,孝政遣人移就别龛。蜂未去之间,孝政大怒,遂以汤就树沃死,殆无孑遗。至明年五月,孝政于厅昼寝,忽有一蜂螫其舌上,遂即红肿塞口,数日而死。(出《法苑珠林》)
唐朝雍州的陆孝政,贞观年间任右卫隰州府左果毅。孝政性情急躁,作了很多残害生灵的事。他的府内以前有一龛蜜蜂,纷飞聚集在宅院南边的树上。孝政派人把蜂窝移到别的地方,但那群蜜蜂不去,孝政就很生气,马上用开水在树上把蜜蜂全浇死了,连一个也不剩。到了第二年五月,有一天白天,孝政在厅堂上睡觉,忽然飞来一只蜜蜂在孝政的舌头上螫了一下,马上那舌头就发红肿胀起来,把嘴都堵上了,几天后孝政就死了。

果毅
果毅

唐贞观永徽间,周至鄠县界有果毅。每客来,恒买豚设馔,卫士家生十豚,总买尽。其最后买者,煮尚未熟,果毅对客坐,遂闻妇人哭声。意疑其妻,向家看之,不哭。至厅,又闻哭声,看妻还不哭,如此数回。后更向家,即闻哭声在门外;若门外,即闻哭声在家中。其客大惊,不安席,似闻哭声云:“男女生十个,总被果毅吃尽。”其客数遍听之,了了闻此,客恻之即去。果毅惊,因此得病,数旬而终。长安(“安”原作“客”。据明抄本改。)共传此事焉。(出《法苑珠林》)
唐贞观永徽年间,在周至鄠县内有个叫果毅的人。每次有客人来,他都买猪做菜宴请客人。卫士家的母猪生了十只猪,都被他买光了,最后买那只猪,还没有煮熟的时候,果毅和客人对面坐着,这时叫到有妇人的哭声,起初他怀疑是他的妻子哭,跑到屋里看,妻子并没哭。到了客厅,又听到哭声,再回去看妻子,还是没哭。如此几回,后来改在家里待客,又听门外有哭声,跑到门外又听那哭声在家里。那个客人也很吃惊坐不住了,好象听那哭声边哭边说:“男的女的一共生了十个,都被果毅吃光了。”那客人听了几遍都听得很清楚。客人害怕就告辞走了。果毅也非常害怕,后来因此而得病,几十天后死去。长安的人都传说这件事。

刘摩儿
刘摩儿

唐汾州孝义县泉村人刘摩儿,显庆四年八月,遇病而终。男师保,明日又死。父子平生,行皆险诐。比邻有祁陇威,因采樵,被车碾死,经数日而苏。乃见摩儿男师保,在镬汤中,须臾之间,皮肉俱尽,无复人形,唯见白骨。如此良久,还复本形。陇威问其故,对曰:“我为射猎,故受此罪。”又谓保曰:“卿父何在?”对曰:“我父罪重,不可卒见。卿既即还,请白家中,为修斋福。”言讫,被使催促,前至府舍,见馆宇崇峻,执杖者二十余人。一官人问曰:“汝比有何福业?”对曰:“陇威去年正月,在独村看诵一切经,脱衫一领布施,兼受五戒,至今不犯。”官人乃云:“若如所云,无量功德,何须来此!”遂索簿勘,及见簿,乃曰:“其人合死不虚。侧注云:受戒布施福助,更合延寿。”乃遣人送还,当时苏活。(出《法苑珠林》)
唐朝汾州孝义县泉村人刘摩儿,在高宗显庆四年八月得病而死。他的儿子叫师保,在他死的第二天也死了。父子二人这一生,行为阴险邪恶。他的邻居有一个人叫祁陇威,因为上山砍柴,被车压死,过了几天又苏醒了。当他死的那时候,看见刘摩儿的儿子师保在一个装满开水的大锅里,片刻之间皮肉都被煮化了,一点儿人样也没有,只见白骨一具。这样过了很长时间才还复原形。陇威就问他这是怎么回事。师保回答说:“因为我经常狩猎,所以让我受这个罪。”陇威又问师保:“你父亲在哪里?”师保回答:“我父亲罪太重了,一时见不到他,你还可以回去。回去后告诉我们家里的人,赶快吃斋,为来世造福。”师保刚说完,陇威被地府的人催促,只好走了。到了一座府第,只见楼院高深,很是崇峻。正堂两边有二十多人拿着刑杖。一个官员问陇威:“你说一下你都做了什么好事?”陇威回答说:“我去年正月,在独村几乎诵读了各种经文,也曾脱下一件衣衫施舍,并接受五戒,到现在也没犯戒。”那官员就说:“真象你说的那样,你的功德无量,怎么会到这里来?”于是拿生死簿查看,看完后,才说:“你这人该死不假,但在旁边注着:受戒布施福助,应该延寿。”于是派人把陇威送了回来。陇威当时就活了。

店妇
店妇

唐显庆中,长安城西路侧有店家新妇诞一小男。月满日,亲族庆会,欲杀羊,羊数向屠人跪拜。屠人报家内,家内大小不以为征,遂即杀之,将肉就釜煮。余人贪料理葱蒜饼食,令产妇抱儿看煮肉。抱儿火前。釜忽然自破,汤冲灰火,直射母子,母子俱亡。店人见闻之者,多断杀生焉。(出《法苑珠林》)
唐朝显庆年间,长安城西路边上有一个店家,新媳妇生了一个小男孩。满月这天,亲戚朋友都来庆贺,店主人让屠夫杀一只羊。那羊多次向屠夫跪拜。屠夫把这事向店家的人报告了,店家的大人小孩都不认为这里有什么迹象,就让屠夫杀了这只羊,把羊肉放到锅里煮。因为别人都忙着料理葱蒜饭菜,就让新媳妇抱着小孩看着锅里的肉,那新媳妇抱着孩子来到锅前。锅突然间自己破了,汤水冲犯灰火直扑母子,母子全被烫死。当时在店里看到听到这件事的人,多数都不再杀生了。

屠人
屠人

唐总章、咸亨中,京师有屠人,积代相传为业。因病遂死,乃被众羊悬之,一如杀羊法,两羊捉手,诸羊捉脚,一羊持刀刺颈,出血数斗,乃死。少顷还苏。此人未活之前,家人见绕颈有鲜血,惊共看之,颈有被刺处,还似刺羊,一边刀孔小,一边刀孔大。数年疮始合。(出《广古今五行记》)
唐朝总章、咸亨年间,京城内有个屠夫,世代相传以此为职业。有一天突然病死,死时觉得是被很多羊悬吊起来,象他平时杀羊一样,两只羊抓手,另外的羊抓脚,其中一只羊拿着刀刺他的脖子,出了几斗血死了。不多一会这人又活了,在他没活的时候,家中的人看见他脖子周围有鲜血,很为惊奇,都来看。只见他脖子上有被刀刺的地方,象他平时杀羊那样,一边的刀孔小,另一边的刀孔大。几年以后疮口才愈合。

刘知元
刘知元

唐虔州司士刘知元摄判司仓。大酺时,司马杨舜臣谓之曰:“买肉必须含胎,肥脆可食,余瘦不堪。”知元乃拣取怀孕牛犊及猪羊驴等杀之,其胎仍动,良久乃绝。无何,舜臣一奴,无病而死,心上仍暖。七日而苏,云:“见一水犊白额,并子随之,见王诉云:‘怀胎五个月,枉杀母子。’须臾,又见猪羊驴等,皆领子来诉。见刘司士答款,引杨司马处分如此。”居三日而知元卒亡,又五日而舜臣死。(出《朝野佥载》)
唐朝虔州司士刘知元掌管判司仓。有一次聚会饮酒时,司马杨舜臣对他说:“买肉一定要买带崽的,这种肉肥脆好吃,其余的瘦肉不好吃。”知元以后就挑选怀孕的牛犊和猪羊驴等杀吃。它们被杀死后,怀的胎还动,很长时间才能死。不久,舜臣的一个家奴无病而死,但心口还是热的,七天以后又活了。那家奴说:“在阴间见到一个水牛,白色额头,有个小牛犊跟随它,见到闫王告状说:‘我怀胎五个月,那刘知元无缘无故杀了我们母子。’不一会儿,又见猪、羊、驴等都领子来告状,诉说冤枉。只见刘知元招供,说是杨司马要我这样做的。”过了三天刘知元死去。又过了五天,杨舜臣也死了。

季全闻
季全闻

唐则天初,京兆人季全闻家富于财,性好杀戮。猪羊驴犊,皆烹宰于前。常养鹰鹞数十联,春夏采鱼鳖,秋冬猎狐兔。常与诸子取鸟雀,以刀齐刈其头,即放飞,看其飞得远,远者为胜,近者为负,以此戏乐。在家极严残,婢妾及奴客,有小事,或悬开其心,或剜去其眼。其妻初生一子,自眼上睒,有皮垂下,至于鼻。从额已后,又有一片皮,垂至于项,有似人着帽焉。后生一子,牙爪如虎,口似鹰吻。又生一子,从项至腰有缝,拨看,见其心肺五脏,生而俱死。其人有兄,亦好鹰犬弋猎,性又残忍酷毒。其妻生男,项上有肉枷,或如鸟兽鱼鳖形,或无眼鼻者数矣。(出《广古今五行记》)
唐朝武则天当政初年,京兆人季全闻家巨富,财产无数,但此人好杀生,无论猪羊驴牛,尽烹宰,经常养鹰几十对。春夏捕鱼鳖,秋冬猎狐兔,又常和诸家弟子抓鸟雀。用刀把鸟头切下,然后放飞,看谁的飞得远,飞得远的为胜者,飞得近的为负者,这样比赛游戏。季全闻治家也极残忍毒辣。他的婢妾家奴,只要稍有点错误,或者挖心,或者剜眼,残酷到极点。他的妻子生第一个儿子,有一块皮从上眼皮一直垂到鼻子,还有一块皮从额后直垂到脖颈,好象人戴着帽子似的。生第二个儿子,其牙爪如虎、嘴象鹰嘴。第三个儿子更奇怪,从脖颈到腰有缝,拨开看,可以看到里面的心肺五脏。这三个儿子全是生下来就死了。季全闻有个哥哥,也好养鹰游猎,性格也残忍酷毒,他的妻子所生男孩,脖子上有枷一样的肉,有的象鸟兽鱼鳖,有的无眼无鼻。

当涂民
当涂民

吴俗,取鲜鱼皆生之,欲食则投之沸汤,偃转移时乃死。天宝八载,当涂有业人取鳝鱼,是春得三头鳝,其子去鳝皮,断其头,燃火将羹之。其鳝则化为蛇,赤文斑斓,长数尺,行趋门外,其子走反顾,余二鳝亦已半为蛇,须臾化毕,皆去。其子遂病,明日死。于是一家七人,皆相继死,十余日且尽。当涂令王休愔,以其无人也,命葬之。(出《纪闻》)
吴地的习惯,捕到鳝鱼都养起来。想要吃鱼的时候,把鱼放到开水里,等到停止游动时才死。天宝八年,当涂有一打鱼人,当年春天捕到三头鳝鱼,他的儿子剥掉鱼皮,割掉鱼头,点着火要做鱼羹。但那条鳝鱼立刻就变成了一条蛇,红色的花纹斑斓夺目,有几尺长,爬到门外。他的儿子吓得逃开,又回头看的时候,余下那二条鳝鱼也已经半化为蛇,一会儿全都变成蛇,都走了。他的儿子立刻就得了病,第二天就死了。以后一家七口都相继死去,仅十多天全家死净。当涂县县令王休愔,因为看他家已没有别人,命人把他们家的人埋葬了。

张纵
张纵

唐泉州晋江县尉张纵者,好啖鲙。忽被病死,心上犹暖,后七日苏。云:初有黄衫吏告云:“王追。”纵随行,寻见王。王问吏:“我追张纵,何故将张纵来,宜速遣去。”旁有一吏白王曰:“此人好啖脍,暂可罚为鱼。”王令纵去作鱼。又曰:“当还本身。”便被所白之吏引至河边,推纵入水,化成小鱼,长一才许,日夕增长,至七日,长二尺余。忽见罟师至河所下网,意中甚惧,不觉已入网中,为罟师所得,置之船中草下。须臾闻晋江王丞使人求鱼为鲙,罟师初以小鱼与之,还被杖。复至网所搜索,乃于草下得鲤,持还王家。至前堂,见丞夫人对镜理妆,偏袒一膊。至厨中,被脍人将刀削鳞,初不觉痛,但觉铁冷泓然。寻被剪头,本身遂活。时殿下侍御史李萼左迁晋江尉,正在王家餐鲙,闻纵活,遽往视之。既入,纵迎接其手,谓萼曰:“餐脍饱耶?”萼因问何以得知,纵具言始末,方知所餐之鳞,是纵本身焉。(出《广异记》)
唐朝泉州晋江县县尉张纵,好吃鱼,有一天突然病死,但心口还是热的。过了七天以后又苏醒了。活了以后他自己说,当初有个穿黄布衫的衙吏告诉张纵:“闫罗王拘你去。”张纵只好跟着他走,不一会儿见到闫王,闫王问那黄衫吏:“我让拘的张纵,不是这个张纵,你怎么错拘了他来?赶快让他走。”闫王身旁有个官吏对闫王说:“这个人好吃鱼,暂时可以惩罚他当鱼。”于是闫王就命令张纵作鱼。还说:以后能恢复本身。张纵就被那个闫王身旁的官吏带到河边,推张纵下水。张纵就变成小鱼,仅一寸多长,每一天都见长,到第七天,已长到二尺多长。这时忽然看见一个打鱼的到河里下网,张纵心里很害怕,但不知不觉已进入网中,被打鱼人捕获。放到船仓里的乱草下面。不一会听到晋江县王丞派人找打鱼人要鱼。打鱼人开始只给他小鱼,被打了一顿,又到放网的地方搜索,便在乱草下得到鲤鱼,拿着回到王家,那鱼到了堂前,看见王丞的夫人对着镜子梳妆,还露着一只胳膊。又被拿到厨房里,被厨师用刀刮了鳞,并不觉得痛,只觉得那刀很冷,不一会又被剪掉头,张纵的原身就活了。当时唐朝殿下侍御史李萼被降职作晋江县尉,正在王家吃鱼。听说张纵活了,就赶来看他,李萼刚到,张纵就起身迎接并拉着他的手对李萼说:“吃鱼吃饱了吗?”李萼觉得奇怪,问他怎么知道这件事,张纵就详细地告诉了他的全部经过。才知道他吃的鱼是张纵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