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与敌战,军中有畏怯者,鼓之不进,未闻金先退,须择而杀之,以戒其众。若三军之士,人人皆惧,则不可加诛戮。须假之以颜色,示以不畏;说之以利害,喻以不死,则众心自安。法曰:“执戮禁畏。太畏则勿杀戮,示之以颜色,告之以所生。”
凡是对敌作战,如果军队中有畏敌怯战的人,听到击鼓进军的号令不前进,还未听到鸣锣收兵的号令就撤退,对于这种人一定要军法处死,用来警戒其他人,如果全军上下都惧怕敌人,就不能使用杀戮震慑全军的方法了,因为这样做会严重挫伤军队士气。将帅必须以勇武必胜的神色,告诉士兵敌人并不是强大到不可战胜,讲清勇与怯在对敌作战中的利害关系,告诉他们敢于战斗才能避免死亡。这样,军心士气自然就会稳定高昂。诚如兵法所说:“在对敌作战中要用杀戮的办法来制止畏敌怯战的问题发生,但当全军普遍存在畏敌怯战情绪时,就不能单靠杀戮的办法了;将帅应向部队展现自己英勇无畏的精神面貌,告诉他们以敢战而求得生存之策。”
《南史》:陈武帝讨王僧辩,先召文育与谋。时僧辩婿杜龛据吴兴,兵甚众。武帝密令陈倩速还长城,立栅备之。龛遣将杜泰乘虚掩至。将士相视失色,倩言笑自若,部分益明,于是众心乃定。
据《南史》记载:南朝梁敬帝时期,陈霸先率兵讨伐王僧辩,事先召集他的侄子陈蒨共同谋划作战方略。当时,王僧辩的女婿杜龛率兵拒守吴兴,其部队人数很多,陈霸先密令陈蒨率兵迅速回到长城,构筑营栅工事以防备杜龛来攻。杜龛派遣部将杜泰率兵乘虚前来袭击长城,陈蒨所属部队将士在敌人的突然袭击之下,都面面相觑,惊惧失色,但陈蒨却异常镇静,谈笑自若,对兵力的部署安排,更加周密明确,故使部队情绪很快安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