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忠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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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有莫盛之福,又有莫痛之祸。处莫高之位者,不可以无莫大之功。窃亢龙之极贵者〔二〕,未尝不破亡也。成天地之大功者,未尝不蕃昌也〔三〕。

〔一〕后汉书本传作“贵忠”。○铎按:本篇叙录云:“位以德兴,德贵忠立。”忠于一人而贼于兆民者,则不得谓之忠。盖忠可贵,而有辨焉。贼于民者,天罚之。天罚之,实民罚之也。凡言天者,托之以说教耳。

〔二〕“者”字旧脱。

〔三〕注见思贤篇。

帝王之所尊敬〔一〕,天之所甚爱者,民也〔二〕。今人臣受君之重位,牧天之所甚爱〔三〕,焉可以不安而利之,养而济之哉〔四〕﹖是以君子任职则思利民〔五〕,达上则思进贤〔六〕,功孰大焉﹖故居上而下不重也,在前而后不殆也〔七〕。书称“天工人其代之〔八〕”,王者法天而建官〔九〕,自公卿以下,至于小司〔一0〕,辄〔一一〕非天官也﹖是故明主不敢以私爱,忠臣不敢以诬能〔一二〕。夫窃人之财,犹谓之盗〔一三〕,况偷天官以私己乎〔一四〕﹖以罪犯人,必加诛罚,况乃犯天,得无咎乎〔一五〕?

〔一〕本传作“夫帝王之所尊敬者天也”。按春秋繁露郊义篇云:“天者,百神之君也;王者之所最尊也”。○铎按:当从本传,天、民韵。

〔二〕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之爱民甚矣!”’

〔三〕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汉书鲍宣传云:“为天牧养元元。”

〔四〕汉书高帝纪十一年诏曰:“贤人已与我共平之矣,而不与吾共安利之可乎﹖”晁错传云:“知所以安利万民,则海内必从矣。”易系辞下传云:“万民以济。”

〔五〕桓六年左传云:“上思利民,忠也。”说苑建本篇云:“贤臣之事君也,苟有可以安国家利民人者,不避其难,不惮其劳,以成其义。”政理篇云:“知为吏者,奉法利民。”

〔六〕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贤人在上位,则引其类而聚之于朝。”楚策:‘苏子曰:“忠臣之于君也,必进贤人以辅之。”吕氏春秋赞能篇云:“功无大乎进贤。”

〔七〕文子道德篇:‘老子曰:“居上而民不重,居前而众不害。”’

〔八〕皋陶谟。○铎按:已见思贤篇。

〔九〕后汉书刘玄传:‘李淑云:“三公上应台宿,九卿下括河海,故天工人其代之。”’论衡纪妖篇云:“天官百二十,与地之王者无以异也。地之王者,官属备具,法象天官,禀取制度。”桓八年公羊传疏引春秋说云:“立三台以为三公,北斗九星为九卿,二十七大夫内宿部卫之,列八十一纪以为元士,凡百二十官焉。”

〔一0〕按后汉时有上司、小司之称。中论谴交篇云:“下及小司,列城墨绶,莫不相商以得人,自矜以下士。”小司,谓官职之卑者。其称上司者,皆谓司马。光武改司马为太尉,故太尉称上司,见后汉书郎顗、刘恺、杨震传,及后汉纪章帝元和三年。若史弼传云:“承望上司,诬陷良善”,吴佑传章怀注引陈留耆旧传云:“佑处同僚无私书之问,上司无笺檄之敬”,则皆以为上官之通称矣。

〔一一〕“辄”疑“孰”。

〔一二〕管子法法篇云:“明君不以禄爵私所爱,忠臣不诬能以干爵禄。”○铎按:诬能,谓本无能而自以为能。荀子君道篇:“臣不能而诬能,则是臣诈也。”韩非子二柄篇:“君见好,则群臣诬能。”语皆本于管子。

〔一三〕僖廿四年左传介之推语。

〔一四〕○铎按:僖二十四年左传“偷”作“贪”。俞樾云:‘“贪”读为“探”。探,取也。“偷”亦“取”也。’刘文淇曰:‘“偷天”或左氏旧说。’

〔一五〕○铎按:遏利篇云:“盗人必诛,况乃盗天乎﹖得无受祸焉﹖”注见彼。

五代建侯,开国成家,传嗣百世,历载千数〔一〕,皆以能当天官,功加百姓。周公东征,后世追思〔二〕,召公甘棠,人不忍伐,〔三〕见爱如是,岂欲私害之者哉〔四〕﹖此其后之封君多矣〔五〕,或不终身,或不期月,而莫陨坠,其世无者,载莫盈百,是人何也哉〔六〕﹖

〔一〕注见思贤篇。

〔二〕诗破斧。

〔三〕诗甘棠。

〔四〕史记商君传集解引新序云:‘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后世思之,“蔽芾甘棠”之诗是也。尝舍于树下,后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树,况其身乎﹖’今新序佚此文。

〔五〕史记乐书云:“封君世辟。”

〔六〕“而莫”以下,文有脱误。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叙引杜业说云:“昔唐以万国致时雍之政,虞、夏以之多群后飨共己之治。汤法三圣,殷氏太平。周封八百,重绎来贺。成王察牧野之克,顾群后之勤,知其恩结于民心,功光于王府也,故追述先父之志,录遗老之策,高其位,大其寓。至其没也,世主叹其功,无民而不思。所息之树且犹不伐,况其庙乎﹖是以燕、齐之祀与周并传,子继弟及,历载不堕。岂无刑辟﹖繇祖之竭力,故支庶赖焉。迹汉功臣,亦皆割符世爵,受山、河之誓。百余年闲,而袭封者尽,或绝失姓,或乏无主,朽骨孤于墓,苗裔流于道。以往况今,甚可悲伤。”此文自“五代”以下,大恉本于彼。“是何也哉”见劝将篇,此“人”字亦疑衍。○铎按:“莫”下疑脱“不”字。“世无”疑当作“抚世”,语见下文及德化篇。“也”疑当作“在”。

五代之臣,以道事君〔一〕,以仁抚世,泽及草木〔二〕,兼利外内,普天率土〔三〕,莫不被德〔四〕,其所安全,真天工也。是以福祚流衍〔五〕,本枝百世〔六〕。季世之臣〔七〕,不思顺天,而时主是谀,谓破敌者为忠,多杀者为贤。白起、蒙恬〔八〕,秦以为功,天以为贼。息夫、董贤〔九〕,主以为忠,天以为盗。此等之俦,虽见贵于时君,然上不顺天心,下不得民意〔一0〕,故卒泣血号咷,以辱终也〔一一〕。易曰:“德薄而位尊,智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一二〕。”是故德不称其任,其祸必酷;能不称其位,其殃必大。

〔一〕论语。

〔二〕汉书严助传淮南王上书云:“恩至禽兽,泽及草木。”

〔三〕后汉书班彪后固传明堂诗:“普天率土,各以其职。”章怀注:‘诗小雅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普”亦“溥”也。’

〔四〕汉书礼乐志:‘董仲舒云:“德化被四海。”’

〔五〕汉书叙传王命论云:“福祚流于子孙。”

〔六〕诗文王。“枝”今作“支”。庄六年左传引诗与此同。

〔七〕昭三年左传:‘晏子曰:“此季世也。”’

〔八〕并见史记。

〔九〕并见汉书。

〔一0〕汉书元后传:‘王章云:“上顺天心,下安百姓。”’王莽传云:“承顺天心,快百姓意。”

〔一一〕易屯上六:“泣血涟如。”旅上九:“旅人先笑后号咷。”淮南子缪称训云:‘小人在上位,如寝关曝纩,不得须臾宁,故易曰:“乘马班如,泣血涟如。”言小人处非其位,不可长也。’

〔一二〕易系辞下传。“少”今本作“小”,唐石经作“少”。按晋书山涛传云:“德薄位高,力少任重。”后汉书朱冯虞郑周列传赞章怀注引易同。荀子儒效篇:“能小而事大,辟之是犹力之少而任重也。”亦用易语。钱宫詹大昕云:‘三国志王修传注引魏略:“力少任重。”汉书王莽传:“自知德薄位尊,力少任大。”今本“少”作“小”,惟北宋景佑本是“少”字。’○铎按:经义述闻二王念孙曰:‘“少”与“小”形声皆相似,又涉上句“知小”而误耳。今本作“力小”,乃后人依俗本改之。集解引虞注尚未改。又潜夫论及群书治要、颜师古汉书叙传注引易并作“力少而任重”。明涂祯本盐铁论毁学篇:“故德薄而位高,力少而任重”,即本系辞传文,张之象本复改“少”为“小”。’

且夫窃位之人〔一〕,天夺其鉴〔二〕,神惑其心。是故贫贱之时,虽有鉴明之资〔三〕,仁义之志,一旦富贵,则背亲捐〔四〕旧,丧其本心〔五〕。皆疏骨肉而亲便辟〔六〕,薄知友而厚狗马〔七〕。财货满于仆妾〔八〕,禄赐尽于猾奴〔九〕。宁见朽贯千万,而不忍赐人一钱;宁积粟腐仓,而不忍贷人一斗〔一0〕。人多骄肆,〔一一〕负债不偿〔一二〕,骨肉怨望于家〔一三〕,细民谤讟于道〔一四〕。前人以败,后争袭之,诚可伤也。

〔一〕注见贤难篇。

〔二〕僖二年左传云:“是天夺之鉴,而益其疾也。”○铎按:晋语二作“天夺其鉴”。“其”犹“之”也。荀子君道篇:“然而求卿相辅佐,则独不若是其公也。”韩诗外传二“其”作“之”,是“其”与“之”同也。他例详经传释词卷五、卷九。

〔三〕王先生云:‘“鉴明”当依本传作“明察”,鉴、察形近而讹。’继培按:“鉴”盖“贤”之误,汉书五行志云:“人君有贤明之材,畏天威命。”王褒传云:“世必有圣知之君,而后有贤明之臣。”

〔四〕“捐”旧作“损”,据传改。

〔五〕孟子云:“此之谓失其本心。”

〔六〕史记伍子胥传云:“疏骨肉之亲。”“辟”读为“嬖”。汉书佞幸传赞云:“咎在亲便嬖。”

〔七〕盐铁论散不足篇云:“百姓或短褐不完,而犬马衣文绣。”说苑正谏篇:‘咎犯曰:“民有饥色,而马有粟秩。”’

〔八〕史记孟尝君传云:“仆妾余粱肉,而士不厌糟糠。”

〔九〕汉书贡禹传云:“禄赐愈多,家日以益富。”一切经音义一引三苍云:“猾,黠恶也。”史记货殖传云:“桀黠奴,人之所患也。”

〔一0〕史记平准书云:“京师之钱累巨万,贯朽而不可校。太仓之粟,陈陈相因,充溢露积于外,至腐败而不可食。”高祖纪云:“实不持一钱。”田敬仲世家云:“田常复修厘子之政,以大斗出货,以小斗收。”御览八百四十“一斗”作“一升”。按此文即墨子尚同上篇所云;“腐●余财,不以相分。”

〔一一〕管子霸言篇云;“富而骄肆者复贫。”

〔一二〕说文云:“偿,还也。”“债”本书多作“责”,责、债古今字。○铎按:汉书宣元六王传淮阳宪王传:“舅张博言负责数百万,愿王为偿。”师古注:“责,谓假贷人财物未偿者也。”汉时骄贵多假贷于民,其实勒索也。事亦见三式、断讼篇。

〔一三〕毛诗角弓序云:“骨肉相怨。”郑玄诗笺云:“骨肉之亲相疏远,则以亲亲之望,易以生怨。”按怨、望同义,史记陈余传:‘余怒曰:“不意君之望臣深也。”’索隐云:“望,怨责也。”○铎按:说文:“●,责望也。”书传通以“望”为之。汉书文三王传梁孝王传:“上由此怨望于梁王。”景十三王传江都易王传:“建恐诛,与其后祝诅上,语怨望。”陈汤传:“海内怨望。”“怨望”二字平列。

〔一四〕晏子春秋谏下云:“不顾细民。”昭元年左传云:“民无谤讟。”○铎按;宣十二年左传注;“讟,谤也。”“谤讟”亦二字平列。

历观前世贵人之用心也,与婴儿等〔一〕。婴儿有常病,贵臣有常祸〔二〕,父母有常失,人君有常过。婴儿常病,伤饱也;贵臣常祸,伤宠也。父母常失,在不能已于媚子〔三〕;人君常过,在不能已于骄臣〔四〕。哺乳太多〔五〕,则必掣纵而生■〔六〕;贵富太盛,则必骄佚而生过〔七〕。是故媚子以贼其躯者,非一门也;骄臣用灭其家者,非一世也〔八〕。或以背叛横逆不道〔九〕,或以德薄不称其贵。文昌奠功,司命举过〔一0〕,观恶深浅,称罪降罚,或捕格斩首〔一一〕,或拉髆掣胸〔一二〕,掊死深阱〔一三〕,衔刀都市〔一四〕,殭尸破家,覆宗灭族者,皆无功于民氓者也。而后人贪权冒宠,蓄积无极〔一五〕,思登颠陨之台〔一六〕,乐循覆车之迹〔一七〕,愿裨福祚〔一八〕,以备员满贯者〔一九〕,何世无之﹖

〔一〕“与婴”二字旧空,据程本。释名释长幼云:“人始生曰婴儿。胸前曰婴,抱之婴前,乳养之也。”

〔二〕“贵臣”程本作“贵人”。按本传及意林并作“贵臣”,下同。

〔三〕诗思齐毛传:“媚,爱也。”

〔四〕后汉书陈元传云:“人君患在自骄,不患骄臣。”

〔五〕汉书贾谊传云:“抱哺其子”,颜师古注;“哺,■也。”

〔六〕说文手部:“■,引纵曰■。”■部:“瘛,小儿瘛瘲病也。”戴侗六书故云:“瘛瘲谓小儿风惊,乍掣乍纵。掣,搐也;纵则掣而乍舒也。”玉篇云:“■,小儿瘨病。”按素问大奇论云:“■瘛筋挛。”○铎按:今谓小儿惊风,汉书艺文志有瘲瘛方三十卷,即治此病者。

〔七〕赵策:公子牟曰:“贵不与富期而富至,富不与粱肉期而粱肉至,粱肉不与骄奢期而骄奢至,骄奢不与死亡期而死亡至。累世以前,坐此者多矣。”成六年左传云:“国饶则民骄佚。”○铎按:史记货殖传:“游媚贵富。”

〔八〕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篇云:“忘义而殉利,去理而走邪,以贼其身,而祸其家。”“贼躯”犹“贼身”。汉书梅福传云:“汉兴以来,社稷三危,吕、霍、上官,皆母后之家也。亲亲之道,全之为右,当与之贤师良傅,教以忠孝之道。今乃尊宠其位,授以魁柄,使之骄逆,至于夷灭,此失亲亲之大者也。”此文意与彼同。

〔九〕横逆不道,即述赦篇所云“大逆不道”也。汉书陈汤传云;“不道无正法,以所犯剧易为罪。”大逆,不道之剧者。

〔一0〕史记天官书云:“斗魁戴匡六星曰文昌宫,四曰司命。”礼记祭法:“司命”,郑注:“司命主督察三命。”疏云:‘皇氏云:“司命者,文昌宫星。”’白虎通寿命篇云:“随命者,随行为命,欲使民务仁立义无滔天,滔天则司命举过,言则用以弊之。”后汉书张衡传章怀注引春秋佐助期曰:“司命神名为灭党,长八尺,小鼻,望羊,多髭,■瘦,通于命运期度。”

〔一一〕后汉书刘盆子传章怀注:“相拒而杀之曰格。”按汉书冯奉世后野王传:“池阳令并素行贪污,野王部督邮掾赵都按验,得其主守盗十金罪,收捕。并不首吏,都格杀。”颜师古注:“不首吏,谓不伏从收捕也。”

〔一二〕庄元年公羊传:“搚干而杀之”,何休注:“搚,折声也。”释文:‘“搚”亦作“拉”。’释名释姿容云:“掣,制也。制顿之使顺己也。”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吏捕索掣顿,不以道理。”续汉书五行志载梁冀事云:“吏卒掣顿,折其要脊。”

〔一三〕周礼掌囚:“凡杀人者,踣诸巿。”郑注:“踣,僵尸也。”“掊”与“踣”同。“阱”传作“牢”。按“阱”盖“?”之误。广韵云:‘“?”与“牢”同。’汉碑“太牢”字多作“?”。盐铁论褒贤篇云:“身在深牢,莫知恤视。”后汉书党锢传范滂传论云:“幽深牢,破室族。”○铎按:汉书谷永传:“又以掖庭狱大为乱阱”,颜注:“穿地为坑阱以拘系罪人也。”“阱”与“阱”同,今谓地牢也。

〔一四〕汉书王嘉传云:“奉职负国,当伏刑都巿,以示万众。”○铎按:三式篇:“其耗乱无状者,皆衔刀沥血于市。”衔刀,谓以刀断脰,犹今俗言“刀嵌颈”也。

〔一五〕楚语:‘斗且廷见令尹子常,归以语其弟曰:“令尹问蓄聚积实,如饿豺狼焉,殆必亡者也。”’文十八年左传云:“贪于饮食,冒于货贿,聚歛积实,不知纪极。”杜注:‘“冒”亦“贪”也。’

〔一六〕太玄经上次七:“升于颠台。”

〔一七〕新书连语:‘周谚曰:“前车覆而后车戒。”’韩诗外传五云:“前车覆而后车不诫,是以后车覆也。”后汉书隗嚣传云:“循覆车之轨。”

〔一八〕诗采菽云:“福禄膍之”,毛传:“膍,厚也。”“裨”与“膍”同。仪礼觐礼郑注:‘“裨”之为言“埤”也。’诗北门毛传:“埤,厚也。”

〔一九〕史记平原君传云:‘秦之围邯郸,赵使平原君求救合纵于楚,约与食客门下二十人偕,得十九人,余无可取者。门下有毛遂者,前自赞于平原君曰:“愿君即以遂备员而行。”’张丞相传云:“自申屠嘉死之后,丞相皆以列侯继嗣,娖娖廉谨,为丞相备员而已。”宣六年左传:‘中行桓子曰:“使疾其民,以盈其贯,将可殪也。”’韩非子说林下云:‘有与悍者邻,欲卖宅而避之。人曰:“是其贯将满也,子姑待之。”答曰:“吾恐其以我满贯也。”’○铎按:今犹谓数之极限为“满贯”,古语之遗也。

当吕氏之贵也,太后称制而专政,禄、产秉事而握权,擅立四王,多封子弟,兼据将相,外内盘结,自以虽汤、武兴,五霸作,弗能危也。于是废仁义而尚威虐,灭礼信而务谲诈。海内怨痛,人欲其亡,故一朝摩灭而莫之哀也〔一〕。霍氏之贵,专相幼主,诛灭同僚,废帝立帝,莫之敢违。禹继父位,山、云屏事,诸婿专典禁兵,婚姻本族〔二〕。王氏之贵,九侯五将〔三〕,朱轮二十三〔四〕。太后专政,秉权三世。莽为宰衡,封安汉公,居摄假号,身当南面,卒以篡位,十有余年,自以居之已久,威立恩行,永无祸败,故遂肆心恣意,私近忘远,崇聚群小,重赋殚民,以奉无功,动为奸诈,托之经义,迷罔百姓,欺诬天地。自以我密,人莫之知,皇天从上鉴其奸,神明自幽照其态,岂有误哉〔五〕!

〔一〕事见汉书高后纪。晋语云:“一朝而灭,莫之哀也。”按方言云:“摩,灭也。”“摩”与“靡”通。汉书司马迁传云:“古者富贵而名摩灭,不可胜纪。”字亦作“糜”,贾山传云:“万钧之所压,无不糜灭者。”

〔二〕事见汉书霍光传。“屏”当作“秉”。魏相传:‘相奏封事言:“光死,子复为大将军,兄子秉枢机,昆弟诸婿据权埶,在兵官。”’张禹传云:“总秉诸事”,亦“秉事”之证。王先生云:‘“本族”疑“帝族”。’○铎按;上文“禄、产秉事”,足证“屏事”之误。霍光传:‘茂陵徐生曰:“霍氏秉权日久。”’“秉事”即“秉权”也。“秉权”亦见下文。

〔三〕汉书王莽传云:“家凡九侯五大司马。”“五将”即“五大司马”也。元后传:‘解光奏:“曲阳侯根宗重身尊,三世据权,五将秉政。”’五行志云:“五将世权。”

〔四〕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王氏一姓,乘朱轮华毂者二十三人。”

〔五〕事见汉书王莽传。按此言吕、霍、王氏事,大恉本刘向封事。

夫鸟以山为卑而橧巢其上,鱼以渊为浅而穿穴其中,卒所以得之者饵也〔一〕。贵戚惧家之不吉而聚诸令名〔二〕,惧门之不坚而为作铁枢〔三〕,卒其以败者〔四〕,非苦禁忌少〔五〕而门枢朽也,常苦崇财货而行骄僭〔六〕,虐百姓而失民心尔。

〔一〕曾子疾病篇文。大戴礼“橧”作“曾”,“穿”作“蹶”。说苑敬慎篇、谈丛篇并作“穿”。○经义述闻十一王念孙曰:‘“蹶穴”与“曾巢”对文。蹶者,穿也。言更于渊中穿土为穴也。广雅曰:“●,穿也。”●、蹶通。’○铎按:荀子法行篇“橧”作“增”,“穿”作“堀”,并字异而义同。

〔二〕史记秦始皇纪云:“阿房宫成,欲更择令名名之。”“聚”传作“制”。按“聚”乃“制”之误。西京杂记云:“初修上林苑,群臣远方各献名果异树,亦有制为美名,以标奇丽。”“制名”亦一证。

〔三〕说文云:“枢,户枢也。”

〔四〕本传“其”下有“所”字,天中记十五同。○铎按;本书虽或以“以”为“所以”,然例以上文,则当作“所以”。

〔五〕汉书艺文志论阴阳家云:“拘者为之,则牵于禁忌。”

〔六〕汉书贡禹传云:“守相崇财利。”王商传云:“王凤颛权,行多骄僭。”○铎按:“崇”与“丛”同,聚也。上文“崇聚”平列。

孔子曰:“不患无位,患己不立〔一〕。”是故人臣不奉遵礼法,竭精思职〔二〕,推诚辅君,效功百姓,下自附于民氓,上承顺于天心,而乃欲任其私知,窃君威德,以陵下民,反戾天地,欺诬神明,偷进苟得,以自奉厚;居累卵之危,而图泰山之安〔三〕,为朝露之行〔四〕,而思传世之功〔五〕,譬犹始皇之舍德任刑,而欲计一以至于万也〔六〕。岂不惑哉!

〔一〕论语作“患所以立”。○铎按:刘宝楠论语正义谓此所引当是以义增成。

〔二〕汉书梅福传云:“厉志竭精。”

〔三〕汉书枚乘传谏吴王书云:“必若所欲为,危于絫卵,难于上天。变所欲为,易于反掌,安于泰山。”

〔四〕史记商君传:‘赵良曰:“君之危,如朝露。”’

〔五〕墨子所染篇云:“功名传于后世。”汉书礼乐志郊祀歌云:“传世无疆。”

〔六〕汉书贾山传云:‘古者圣王作谥,三四十世耳。秦皇帝曰:“死而以谥法,是父子名号有时相袭也。以一至万,则世世不相复也。”故死而号曰始皇帝,其次曰二世皇帝者,欲以一至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