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楚语·郧公辛与弟怀或礼于君或礼于父

左丘明 Ctrl+D 收藏本站

吴人入楚,昭王奔郧,郧公之弟怀将弑王,郧公辛止之。怀曰:“平王杀吾父,在国则君,在外则仇也。见仇弗杀,非人也。”郧公曰:“夫事君者,不为外内行,不为丰约举,苟君之,尊卑一也。且夫自敌以下则有仇,非是不仇。下虐上为弑,上虐下为讨,而况君乎!君而讨臣,何仇之为?若皆仇君,则何上下之有乎?吾先人以善事君,成名于诸侯,自鬬伯比以来,未之失也。今尔以是殃之,不可。”怀弗听,曰:“吾思父,不能顾矣。”郧公以王奔随。
吴国军队攻入楚国,楚昭王出奔到郧地,郧公的弟弟鬬怀想要杀害昭王,郧公鬬辛阻止他。鬬怀说:“楚平王杀了我的父亲,在国都内昭王是国君,在国都外他就是我的仇人。见到仇人不杀,那就不算是人了。”郧公说:“事奉君王,不能因为在国都内和国都外就改变自己的行为,不能因为国君的兴盛和哀亡而有不同的举动,如果尊奉他为君王,尊卑就定下来了。而且是敌人才谈得上有仇,不是敌人便不记仇。下杀上称作弑,上杀下称为讨,更何况是君王呢!作为君而讨伐臣,怎么能记仇呢?如果大家都去仇恨君王,那么还有什么上下之别呢?我们先人用善行来事奉君王,在各诸侯国都很出名,从鬬伯比以来,一直没有丧失过。现在你因为这件事而败坏名声,那不行。”鬬怀不听,说:“我思念父亲,不能顾及那些了。”郧公便跟昭王一起逃亡到了随国。

王归而赏及郧、怀,子西谏曰:“君有二臣,或可赏也,或可戮也。君王均之,群臣惧矣。”王曰:“夫子期之二子耶?吾知之矣。或礼于君,或礼于父,均之,不亦可乎!”
昭王回国后对郧公和鬬怀都赏赐,子西进谏说:“您有两个臣子,有一个应该赏他,有一个应该杀掉。君王却同样对待他们,群臣就要害怕了。”昭王说:“您是指子期的两个儿子吗?我知道了。他们有一个对君王有礼,有一个对父亲有礼,我同样对待他们,不是也可以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