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並排;並列。《説文•人部》:“併,並也。”《廣雅•釋詁一》:“併,列也。”
②. 並吞;合並。《廣韻•勁韻》:“併,兼也。”
③. 副詞。一起,一齊。《漢書•賈誼傳》:“天下殽亂,高皇帝與諸公併起。”
④. 副詞。表示範圍,相當於“皆”、“都”。《廣韻•勁韻》:“併,皆也。“
⑤. 催逼。元王實甫《西廂記》第二本第四折。 如: “俺娘無明無夜併女工,我若得些兒閑空,張生呵,怎教你無人處把妾身作誦。”
⑥. 用同“並”。連詞。並且。宋陳亮《戊申再上孝宗皇帝書》:“罪在於書生之不識形勢,併與夫逆順曲直而忘耳。”
⑦. 用同“並”。副詞。用在否定詞前面加強否定的語氣。《天工開物•乃粒•黍稷粱粟》:“山東人唯以穀子呼之,併不知粱粟之名也。”
⑧. 用同“拚(pin)”。《水滸全傳》第六回。 如: “智深恰纔回身,正好三個摘脚兒厮見,崔道成和丘道人兩個又併了十合以上。”
⑨. 通“屏”除去;放棄。《管子•霸形》:“於是伐鐘磬之縣,併歌舞之樂,宫中虚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