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的康熙字典
康熙字典原文
卷别 :正文・寅集上 部首:寸部
武英殿刻本: 第693頁,第4字
同文書局本: 第293頁,第33字
標點整理本: 第232頁,第49字
音《廣韻》、《集韻》、《韻會》𡘋祥吏切,音嗣。
《說文》: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㞢聲。〔徐曰〕寸,法度也、守也。
《釋名》: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續於其內也。
《唐書・百官表》:漢以太常、光祿勳、衛尉、太僕、廷尉、大鴻臚、宗正、司農、少府爲九卿。後魏以來,卿名雖仍舊,而所蒞之局謂之寺,因名九寺。又,《漢書註》:凡府廷所在,皆謂之寺。
音又,漢明帝時,攝摩騰自西域白馬駝經來,初止鴻臚寺,遂取寺名,爲創立白馬寺。後名浮屠所居皆曰寺。
音又,宦寺。
《詩・秦風》:寺人之令。〔傳〕內小臣也。令,使也。又,《周禮・天官》:寺人,掌王之內人。〔註〕寺之言侍也,取親近侍御之義。
〇〔按〕註疏蓋以侍釋寺義,非。轉音時吏切,讀若侍。
《正譌》合寺、侍爲一,非。
例《集韻》或作䦙。
注解
〔寺〕字收录于《康熙字典》正文・寅集上,康熙部首是寸部。
〔寺〕字拼音是sì,上下结构,可拆字为士、寸,五行属金。
〔寺〕字造字法是形声。小篆字形,从寸,之声。寸,与法度有关。本义是古代官署的名称。秦以官员任职之所,通称为寺。如:大理寺(职掌审核刑狱案件。
〔寺〕字的汉语字典解释:㈠ [sì] ⑴ 古代官署名⑵ 佛教出家人居住的地方⑶ 伊斯兰教徒礼拜、讲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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