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儿落带得胜令·饮中闲咏译文及注释

雁儿落带得胜令·饮中闲咏朗读

雁儿落带得胜令·饮中闲咏注释

⑴暗里般般量:暗地里一件件事情逐件思量。
⑵膺和滂:李膺和范滂,汉代人。李膺,字元礼,曾任青州刺史、渔阳太守等职,有政声,后死于党锢之祸。范滂,字孟博,举孝廉,署功曹,办事严正不阿,亦死于党锢之祸。
⑶籍与康:魏晋时的阮籍与嵇康。阮籍,字嗣宗,生活于乱世,对现实不满,纵酒谈玄,以求自全,为“竹林七贤”之一。嵇康,字叔夜,“竹林七贤”之一,逍遥林下,弹琴咏诗,崇尚老庄,讲求养生服食之道。

雁儿落带得胜令·饮中闲咏赏析

  康海一度曾春风得意,高中状元,授翰林院修撰。后被刘瑾一案牵连,盛年遭贬。回首往事,感慨良多。这首《雁儿落带得胜令·饮中闲咏》曲中表明了作者归隐乡间、不向世事的决心。从曲中可以看出,他下这一决心并不容易,因为他所受的冤屈,很难从他的记忆中抹去。末两句,表达了对刚正者反遭殃这一普遍现象的激愤和不平。

  这支小令放达中寄寓失意,悠闲中含藏不平,刻露了传统士大夫既不愿放弃仕途进取,又对自身遭遇无能为力而聊以自慰的心态,包含作者浓厚的感情色彩。在曲子中,作者咀嚼着往日岁月的狂放,奔涌着壮志难展的愤激,回旋着蒙冤受屈的悲凉。

  此曲是愤世诉悲之作,不同于康海表现隐逸闲情、曲风本色豪放的乐隐乐闲之曲,它饱含着一种独特的冤愤悲音,在雄豪中寓有沉郁悲愤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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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文归类:失意悲愤得胜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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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海

康海(1475--1540)中国明代文学家。字德涵,号对山、沜东渔父,陕西武功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状元,任翰林院修撰。武宗时宦官刘瑾败,因名列瑾党而免官。以诗文名列“前七子”之一。所著有诗文集《对山集》、杂剧《中山狼》、散曲集《沜东乐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