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采莲女)》是宋代陈允平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凉亭背倚斜阳树。
过几阵、菰蒲雨。
自棹轻舟穿柳去。
绿裙红袂,与花相似,撑入花深处。
妾家住在鸳鸯浦。
妾貌如花被花妒。
折得花归娇厮觑。
花心多怨,妾心多恨,胜似莲心苦。
诗词中的“青玉案(采莲女)”描述了一个女子采莲的情景。凉亭背倚斜阳下的树,是女子采莲时休息的地方。诗中提到“菰蒲雨”,意指采莲时的雨水,给整个环境增添了一丝清凉的气息。女子乘坐轻舟,穿过垂柳,前往花深处,她身着绿裙红袂,与花朵的颜色相似,增添了一种和谐的景观。
诗中还提到女子的住所在鸳鸯浦,形容女子的美貌如花,被花妒嫉。折得的花归属于娇厮们的目光觊觎。花心多怨,妾心多恨,胜过莲心的苦。这里通过对比花的心思和女子的心思,表达了女子内心的痛苦和忧愁。
这首诗词以描写采莲女子的场景为主线,通过景物的描绘和女子的内心感受,表达了女子的孤独和痛苦。整首诗情感细腻,形象生动,通过对自然景物和女子内心的描写,展示了女子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同时,通过对花心和女子心的对比,抒发了女子在众多娇厮中的无奈和忧愁。这首诗词在表达个人情感的同时,也展现了宋代女性的境遇和内心的挣扎。
凉亭背倚斜阳树。过几阵、菰蒲雨。自棹轻舟穿柳去。绿裙红袂,与花相似,撑入花深处。妾家住在鸳鸯浦。妾貌如花被花妒。折得花归娇厮觑。花心多怨,妾心多恨,胜似莲心苦。
陈允平,字君衡,一字衡仲,号西麓,宋末元初四明鄞县(今浙江宁波市鄞县)人。生卒年俱不确定,前人认为“把陈允平的生年定在宁宗嘉定八年到十三年之间(1215-1220)比较合理”,“卒年疑在元贞前后,与周密卒年相去不远”,暂依之。少从杨简学,德祐时授沿海制置司参议官。有诗集《西麓诗稿》,存诗86首,《全宋诗》另从《永乐大典》辑3首,从《诗渊》辑50首,共计139首。有词集《日湖渔唱》和《西麓继周集》,各存词86首和123首,还有5首有调名而无词,《全宋词》无另辑者,共计209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