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蜀公挽诗》是宋代李廌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直气犯荆舒,
承明下玉除。
禁林余谏藁,
蜀道拥安车。
自谓三宜去,
吾知众莫如。
谁为忠义传,
事事举堪书。
诗意:
诗中以范蜀公(范仲淹)的名义表达了对时事的思考和对忠诚的赞美。诗人抒发了对权贵的直言不讳之气,表达了对朝政腐败的不满,并表达了自己愿意为国家、为民众奉献的决心。诗人认为自己的观点和行为是符合道义和忠诚的,但他也深知在现实中很少有人能够真正传承忠义之道,因此他感到孤独和无奈。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表达了作者的思想情感,篇幅短小却意蕴丰富。首两句“直气犯荆舒,承明下玉除”,通过表现范蜀公敢于直言谏诤,承担起明君除奸的责任,展现了他的政治智慧和勇气。接下来的两句“禁林余谏藁,蜀道拥安车”,揭示了蜀地仍有志士忠臣,即使在权贵林立的朝堂上,也能坚守原则、维护公正。接着,“自谓三宜去,吾知众莫如”,表达了作者愿意为国家离去,同时也表示自己深知很少有人能够与他一样忠诚。最后两句“谁为忠义传,事事举堪书”,表达了作者对于忠义思想传承的关切和悲叹,认为现实中缺乏真正能够传承这一精神的人。
这首诗词通过对范蜀公的赞美,抒发了作者对时局的不满和对忠诚精神的推崇。作者既表达了自己愿意为国家尽忠的决心,又深刻地认识到忠义之道在现实中的稀缺。整首诗词凝练而富有哲理,展现了作者对忠诚精神的理解和对时代局势的独到见解。
直气犯荆舒,承明下玉除。禁林余谏藁,蜀道拥安车。自谓三宜去,吾知众莫如。谁为忠义传,事事举堪书。
李廌(zhì)(1059-1109) 北宋文学家。字方叔,号德隅斋,又号齐南先生、太华逸民。汉族,华州(今陕西华县)人。6岁而孤,能发奋自学。少以文为苏轼所知,誉之为有“万人敌”之才。由此成为“苏门六君子”之一。中年应举落第,绝意仕进,定居长社(今河南长葛县),直至去世。文章喜论古今治乱,辨而中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