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春渭西郊行,呈蓝田张二主簿
回风度雨渭城西,细草新花踏作泥。秦女峰头雪未尽,胡公陂上日初低。愁窥白发羞微禄,悔别青山忆旧谿。闻道辋川多胜事,玉壶春酒正堪携。
中文译文:
首次春天去渭城西郊游,赠给蓝田张二主簿
东风吹着细雨唤醒了渭城的西郊,细草嫩芽踩在脚下变成了泥。秦女峰山顶的雪还没有融化完全,胡公陂上的太阳才刚刚升起。我愁眺望着自己的白发,为微薄的收入而害羞;我后悔离开青山,怀念起故乡的旧溪流。听说辋川有许多胜景,拿起玉壶里的春酒,正好携带一起品尝。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作者在渭城西郊的春天漫步,以及他对离乡之事的愁怀和向往乡村的怀念之情。诗中通过自然景物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于春天的美好感受和对故乡的思念之情。尽管作者对于自己的境遇有些忧愁,但他仍然能从辋川的胜景和玉壶里的春酒中找到一些慰藉和快乐。
赏析:
岑参是唐代初期的一位诗人,他善于描绘自然景色和抒发自己的情感。这首诗以渭城西郊的春天为背景,通过描绘东风、雨水、细草、新花等自然景物,将读者带入到了作者的行走中。诗中充满了对春天美好的赞美和对乡村的怀念之情。虽然诗中也流露出作者对自己生活的不满和追忆故乡的苦闷之感,但最后作者还是通过辋川的胜景和玉壶里的春酒找到了一些消遣和快乐。
整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词句描绘了春天的美景,通过细腻而生动的描写,使读者可以感受到春天的生机和活力。同时,诗中也体现了岑参对自然和乡村生活的钟爱,并通过对离乡思乡的抒发,向读者展示了他纯真而深沉的内心世界。整首诗情感真实、充满张力,给人以大自然和生命力的冲击,情感流露自然,气势磅礴,宛如亲身体验春天的美丽景色。
回风度雨渭城西,细草新花踏作泥。秦女峰头雪未尽,胡公陂上日初低。愁窥白发羞微禄,悔别青山忆旧谿.闻道辋川多胜事,玉壶春酒正堪携。
岑参(约715-770年),唐代边塞诗人,南阳人,太宗时功臣岑文本重孙,后徙居江陵。[1-2] 岑参早岁孤贫,从兄就读,遍览史籍。唐玄宗天宝三载(744年)进士,初为率府兵曹参军。后两次从军边塞,先在安西节度使高仙芝幕府掌书记;天宝末年,封常清为安西北庭节度使时,为其幕府判官。代宗时,曾官嘉州刺史(今四川乐山),世称“岑嘉州”。大历五年(770年)卒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