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不与百花同赏析

天然不与百花同朗读

诗词《虞美人》是宋代魏杞创作的一首诗。以下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冰肤玉面孤山裔。
肯到人间世。
天然不与百花同。
却恨无情轻付、与东风。
丽谯三弄江梅晓。
立马溪桥小。
只应明月最相思。
曾见幽香一点、未开时。

诗意:
这首诗以虞美人花为主题,表达了虞美人花的孤高、傲然和超然的美丽。诗人通过对虞美人花的描绘,表达了其与众不同的气质和态度。诗中还表达了诗人对虞美人花的倾慕和思念之情。

赏析:
诗开篇以冰肤玉面来形容虞美人花,将其美丽娇媚的外表与玉质相比,突显出其独特的美丽。接着诗人表达了虞美人花独立于其他百花之外的天然本质,显示了它的高贵和与众不同的特点。

诗中的"却恨无情轻付、与东风"表达了虞美人花对轻风拂面的渴望,暗示它对柔情脉脉的期望,但却始终保持着自己的高洁和独立。丽谯三弄江梅晓、立马溪桥小这两句描绘了虞美人花的清雅和娇艳,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绘,进一步突出了虞美人花的独特之美。

最后两句"只应明月最相思,曾见幽香一点未开时"则表达了诗人对虞美人花的深深思念之情。明月代表着诗人的心灵寄托,与虞美人花形成了相思之意。诗人曾经见到过未开放时的虞美人花的幽香,这句话也隐含了对未来的期待和希望。

总的来说,这首诗以虞美人花为象征,通过对花的描绘和表达,展现了虞美人花的高贵、傲然和超然的美丽,同时表达了诗人对它的倾慕和思念之情。诗意婉转而含蓄,赏析中的自然描写和意象运用更增添了诗词的艺术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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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杞

魏杞(1121—1184)南宋官员。字南夫,一字道弼,寿州寿春(今安徽寿县)人,移居明州鄞县(今属浙江)。绍兴十二年进士。受经于明州赵敦临。以宗正少卿为金通问使,不辱使命,连擢参知政事、右仆射兼枢密使,后出知平江府,以端明殿学士奉祠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