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的中文译文:
《上陈县尹》
旧尹龚熊负令名,
至今天日共清明。
案头未有人称屈,
村里全无吏敢行。
满院茶香敲句稳,
一帘花影韵琴清。
后之学者谁其似,
双说陈公政有声。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是刘爚写给陈县尹的赞美之作。诗首通过称赞旧时陈县尹的清明品德和廉洁作为封建社会尹官的典范。诗中提到,即使陈县尹已经去世多年,他的名声和仪表仍然清晰可见,人们对他依然怀念和赞美。
诗中描绘了陈县尹的案头整洁无一人的诉讼,说明他的公正无私,绝不姑息任何腐败。村里的官吏也都廉洁奉公,世风清朗,从未有人敢行贪污之事。
诗的后半部分以陈县尹私宅的景象为插图。满院的茶香表达了陈县尹治理有方,案头堆满书卷以表示他的学问渊博。一帘花影和琴声的描述呈现了陈县尹文雅的生活态度。
最后两句以反问的形式,强调陈县尹的优点和他的非凡才华,将他视为后世学者应该学习的榜样。整首诗情节简洁,字字珠玑,表达了对陈县尹正直清明的赞美,揭示了宋代社会道德风尚和官场氛围的特点。
“案头未有人称屈”出自宋代刘爚的《上陈县尹》,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àn tóu wèi yǒu rén chēng qū,诗句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