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偈公六十五首》是一首宋代的诗歌,作者是释咸杰。诗歌描述了天上的月亮圆满,而人间的月亮只有半圆。诗中提到了槌鼓升堂和理旧公案,意指官方处理旧案件的过程。诗人通过比较车轮和法理,表达了法律应该平等公正,不偏不倚的寄义。
译文:
天上的月亮圆满,而人间的月亮只有半圆。
槌鼓声声振起堂庭,处理旧案事务。
车轮不可以侧翻推动,法理不得曲解断绝。
诗意:
诗人通过描绘天上和人间的月亮形态的差异,表达了理论和实践之间的差距。槌鼓升堂和理旧公案象征着官方处理旧案件的过程,揭示出法律应该不偏不倚的原则。车轮和法理的比较,借以强调法律不能被随意扭曲或断章取义。
赏析:
《偈公六十五首》通过简短的文字,表达了深刻的法律思考。诗中以月亮的形态比喻人间与天上的差距,增加了诗意的曲折和寓意的深远。槌鼓升堂和理旧公案作为诗的中心描写,突出了法律应当公正无私的原则。最后,诗人通过车轮和法理的对比,强调了法律不可任意扭曲的重要性。这首诗通过简洁明了的表达,引发人们对于法律公正性的思考。
“理无曲断”出自宋代释咸杰的《偈公六十五首》,诗句共4个字,诗句拼音为:lǐ wú qū duàn,诗句平仄:仄平平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