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逐三年未遣回赏析

放逐三年未遣回朗读

《次韵王适元日并示曹焕二首》是苏辙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放逐三年未遣回,
复惊爆竹起春雷。
祈年粗有樽中桂,
寄远仍持岭上梅。
莫笑牛狸抵羊酪,
漫将崖蜜代官醅。
二君未肯嫌贫病,
犹得衰颜一笑开。

诗意:
这首诗词是苏辙写给王适和曹焕的,表达了苏辙对自己被放逐三年而未能被召回的遭遇的感慨。诗中还有对春天的描绘和对远方朋友的思念之情。最后,他表示王适和曹焕并不嫌弃他的贫病,依然能够微笑对待他。

赏析:
这首诗词以自述的方式,展示了苏辙被放逐三年的艰辛和对朋友们的思念之情。放逐三年未能被召回,让他倍感失落,就像是在春天听到爆竹声和春雷一样令人惊讶和震撼。在这种困境中,他以祈年的寓意来表达自己的期望和希望,即使粗茶淡饭也能品尝到樽中的桂花,寄托了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诗中提到寄远和岭上的梅花,表达了苏辙对远方朋友的思念之情。虽然身处异地,但他仍然怀念朋友的陪伴和交流。他以“牛狸抵羊酪,崖蜜代官醅”的形象,表达了自己愿意用平凡的东西来取代珍贵的物品,显示出他对友情的珍重和不计较物质财富的态度。

最后两句“二君未肯嫌贫病,犹得衰颜一笑开”,表达了苏辙对王适和曹焕的感激之情。尽管自己贫病交加,但他们并不嫌弃他,依然能够以微笑面对他。这种友情的坚持和互助让苏辙感到欣慰和温暖。

整首诗词通过对自身遭遇和友情的描绘,表达了苏辙在困境中的坚韧和对友谊的珍视。诗中以简洁明快的语言,展示了苏辙深情的内心世界,同时也传达出对友情和希望的美好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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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