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惟杖始赏析

五十惟杖始朗读

《次韵子瞻寄黄子木杖》是苏辙的一首诗词,下面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老至亦有渐,五十惟杖始。
行年日辰匝,幸免乡闾耻。
罪重疮难平,余痂未脱疻。
登山足犹健,不用扶儿子。
我兄念辛勤,赠此携且倚。
他年赐环日,田舍尤须此。
早收藤节杯,旋缀乌皮几。
茅檐数间足,不用伐桐杞。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苏辙对自己年老的感慨,以及对友人黄子木赠送的木杖的感激之情。诗中描述了作者年过五十,正式开始使用拐杖。他感到岁月的流转,但幸运地还能保持健康,没有成为乡里人耻笑的对象。他承认自己有罪,心中的伤痛难以消散,还没有完全康复。尽管如此,他仍然能够独自登山,不依赖儿子的扶持。作者的兄长黄子木了解他的辛勤劳作,因此赠送了这根拐杖,以便他在未来的岁月里使用。他提到将来会有人赐予他更珍贵的礼物,但在农村的茅屋里,这根木杖仍然是必需品。他希望尽早将葡萄藤节制成酒杯,用乌皮装饰写字台。他的茅屋虽然简陋,但完全不需要伐桐树或杞树来做装修材料。

赏析:
这首诗词以苏辙独特的写实风格表达了作者对自身年老的感慨和对友人的感激之情。诗中的语言简练,节奏流畅,情感真挚。通过描述自己老去的情景和对友人赠送的木杖的珍视,苏辙展示了对时光流逝的深切感受和对友情的珍重。他在诗中展示了自己的坚强和独立精神,虽然年老,但仍能自己行走登山,不需要依赖他人。诗的末尾,作者表达了对未来的期许,即便在简陋的农村环境中,他也能寻找到生活的乐趣和满足。整首诗词流露出一种淡泊、恬静的生活态度,展示了苏辙对人生的理解和对自然世界的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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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

苏辙(1039—1112年),字子由,汉族,眉州眉山(今属四川)人。嘉祐二年(1057)与其兄苏轼同登进士科。神宗朝,为制置三司条例司属官。因反对王安石变法,出为河南推官。哲宗时,召为秘书省校书郎。元祐元年为右司谏,历官御史中丞、尚书右丞、门下侍郎因事忤哲宗及元丰诸臣,出知汝州,贬筠州、再谪雷州安置,移循州。徽宗立,徙永州、岳州复太中大夫,又降居许州,致仕。自号颍滨遗老。卒,谥文定。唐宋八大家之一,与父洵、兄轼齐名,合称三苏。...